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3年新疆物价涨幅稳步回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比上年同期上涨3.9%,低于物价调控目标,其中,城市上涨3.8%,农村上涨4.1%。
“涨幅较上年扩大了0.1个百分点,2013年12月份,CPI回落至2.9%,是年度最低水平,对全年CPI起到了关键的下拉作用。”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副总队长潘玉珍说。
潘玉珍分析认为,新疆2013年CPI的整体运行呈现了三大特点。
涨幅前高后低、逐月回落是主基调。2013年,CPI涨幅呈现出明显的“前高后低”逐月回落的运行态势,承接2012年12月份CPI上涨5.4%的趋势,从2013年5月份开始全区CPI同比涨幅连续出现8个月的回落,政府的控价作用明显。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8.5%,居住类上涨3.4%,烟酒及用品类上涨1.7%,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上涨1.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上涨0.1%,衣着类下降0.2%。
食品价格上涨依然是新疆CPI上涨的最主要推手。2013年,新疆食品类价格指数上涨8.5%,涨幅比上年扩上涨33.9%大了0.9个百分点,对新疆物价总水平的影响程度达到78.2%。肉食、蔬菜、粮食价格上涨是推动食品价格上涨的根本原因。食品类价格上涨拉动CPI上涨了3.1个百分点。其中,影响较大的食品分类有:肉禽及其制品上涨14.9%、粮食上涨6.3%、菜类上涨5.8%、液体乳及乳制品上涨11.1%、蛋类价格上涨11.0%、在外用膳上涨8.8%,这六类食品价格上涨直接影响食品价格上涨7.4%,直接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7个百分点,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影响程度合计达68.8%。
翘尾因素影响大于新涨价因素。2013年,新疆CPI上涨3.9%,其中,由上年传导过来的翘尾因素影响CPI上涨2.3个百分点,在基数上对自治区控制物价形成一定压力。同时翘尾因素影响也大于新涨价因素导致物价上涨1.6%的幅度。
潘玉珍说,回顾2013年以来的物价情况,新疆各级政府为控制物价,保障民生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平抑物价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力发展农牧业生产,并在全疆范围内建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和肉类直销店,适时投放储备菜、储备肉及进口牛羊肉等一系列物价调控措施,使新疆物价总水平逐月回落,控价措施成效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