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旧改造资金相当于7年卖地收入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田桂丹
2013-08-22
提要: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下简称《规划》)正式征求意见。公告时间:8月19日至28日,公众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http://www.laho.gov.cn)下载及阅读《规划》成果。《规划》指出,广州用地存在村庄用地...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下简称《规划》)正式征求意见。公告时间:8月19日至28日,公众可登陆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http://www.laho.gov.cn)下载及阅读《规划》成果。《规划》指出,广州用地存在村庄用地“膨胀”等问题,拟用三旧改造等方式去解决。

  广州三旧改造需资金2900.57 亿元。数据显示,去年广州市卖地收入为412亿元。也就是说,三旧改造所需要的资金量,已相当于广州市约7年的卖地收入。

  单位土地面积收入仅为深圳两成

  《规划》基期年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至2015年,目标年为2015年,远期展望到2020年。规划范围涵盖广州市辖区内全部土地。

  报告称,广州市自然条件优越,土地资源质量好、潜力大,开发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全市土地利用率高达约98%,土地利用率超过广东省的平均水平。单位土地面积的经济产值较高,其中2010年全市单位土地面积的国内生产总值为每平方公里14634万元,为广东省的平均水平的5倍多。

  不过,与邻近深圳相比,广州市土地利用的效益尚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就土地利用的基本效益指标而言,单位土地面积国内生产总值、单位建设用地面积工业总产值和单位土地面积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广州市与深圳市就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单位土地面积财政收入,广州市只有深圳的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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