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设专项资金 改扩建校舍最高补100万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雷钦健
2016-03-15
提要:??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来奖补民办学校改扩建校舍、添置教学设备……《惠城区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暂行办法》、《惠城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发布。??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最高补50万??根据《细则》,惠城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经评审...

??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来奖补民办学校改扩建校舍、添置教学设备……《惠城区扶持民办学校发展暂行办法》、《惠城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发布。

??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设施最高补50万

??根据《细则》,惠城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经评审确认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民办学校进行奖补。专项资金扶持对象为惠城区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资金,面向社会举办经惠城区教育局批准的民办中小学校。

??其中,学校改建、扩建校舍项目的(建设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不含土地出让金),根据其项目建设金额给予10%资金补助,最高补助不高于100万元;学校添置教育教学设备设施项目的 (项目购置金额不低于10万元),根据其购置金额给予15%资金补助,最高补助不高于50万元。

??在高层次教育人才补助方面,聘任满一年的国家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经惠城区教育局考核认定工作称职的,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补助;聘任满一年的省级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广东省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特级教师、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经惠城区教育局考核认定工作称职的,任职期间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补助;聘任满一年的市首席教师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教师,经惠城区教育局考核认定工作称职的,任教期间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补助。高层次教育人才补助若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补助按最高补助金额确定,不重复计算;该资金直接补助给教师,学校不得抵扣教师原有工资福利待遇。

??入读民办学校学生每年多补100元

??由惠城区财政安排资金,对在该区民办学校工作满一年的教师进行免费体检及购买社会保险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同时,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对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除按建立学籍人数和同级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行补助外,每生每年另行补助100元。

??此外,根据民办中小学初中中考、小学学科检测质量、教科研成果及学科竞赛成绩等项目进行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分别设立初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优胜奖若干名,奖励学校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2万元、三等奖1万元。

??每年申报一次8月底前提出申请

??根据《细则》,专项资金每年申报一次,符合申报条件的民办中小学,应于每年8月底前根据上年度情况向惠城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惠城区教育局每年10月底前提出具体补助方案,由惠城区财政局拨付扶持资金。

??据介绍,专项资金的使用有严格限制,要求专款专用,切实用于学校所申报扶持的项目。受资助的民办中小学校应在收到专项资金半年内,书面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并接受惠城区教育局、财政局和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和绩效评价。如存在虚假申报或挪用财政扶持资金的,全区通报,并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停止其申报资格2年,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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