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11月18日下午,“穗六条”楼市新政出台,最引起市场关注的是提高了外地买家的购房门槛,缴纳税单或社保的期限从原来的1年提升至3年。执行的节点是以网签还是落订的时间为准?记者昨日采访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对此做出解答。据介绍,广州市房管局辖下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11月18日下午,“穗六条”楼市新政出台,最引起市场关注的是提高了外地买家的购房门槛,缴纳税单或社保的期限从原来的1年提升至3年。执行的节点是以网签还是落订的时间为准?记者昨日采访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人,对此做出解答。
据介绍,广州市房管局辖下的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日前已发布《关于继续严格执行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人11月18日(含)之前未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已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书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如能提供认购书、电子记账单原件及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情况说明,准予仍按穗府办﹝2013﹞14号文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即自购房之日起算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办理购房手续。也就是说,购买一手房的外地买家,只要能提供认购书、电子记账单原件及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情况说明,即便在11月18日之前(含当日)未办网签,也能按旧政购房。而对于二手房交易则以网签时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