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出工地扬尘费征收新规 适当提高征收标准

来源:龙虎网-南京日报
2013-05-15
提要:  本报讯(记者邹伟通讯员郑哲)施工工地扬尘已成为污染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记者昨从省物价局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会议”获悉,南京计划于近期出台新的《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将适当提高扬尘费征收标准,并将征收对象由施工单位改为...

  本报讯(记者 邹伟 通讯员 郑哲) 施工工地扬尘已成为污染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记者昨从省物价局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会议”获悉,南京计划于近期出台新的《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将适当提高扬尘费征收标准,并将征收对象由施工单位改为建设单位。

  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扬尘费征收标准亟待提高

  扬尘费是针对工地施工扬尘排污而收取的管理费,目的是通过价格杠杆来促进施工企业积极治理扬尘污染。

  省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於亚芳介绍,2009年我省在南京、徐州率先试点征收扬尘费,后又增加了常州、无锡、苏州3个试点城市,其中南京执行得最好。2009—2012年,南京共对727家施工工地征收了3680万元扬尘费,为促进扬尘污染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扬尘费在征收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是征收标准有待提高。”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据调查测算,现行施工工地扬尘费征收标准为0.24元/平方米/月,低于一般施工工地实际治理成本。施工单位扬尘排污违法成本较低,导致有的企业自觉治污积极性不高,宁愿被罚也不愿治理。

  部分规定也有待完善。现行施工工地扬尘费的计算,没有考虑工程不同阶段的污染情况区别征收,未能很好地体现高污染高征收、低污染低征收的原则;同时由于有的工程经常层层转包,施工单位流动性大,管理模式松散,扬尘费征收难度很大。

  此外,扬尘污染治理涉及环保、城管、住建委、交通、国土等多个部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时还会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这也影响了扬尘污染综合治理的整体效果。

  扬尘费将由建设方缴纳,污染越大的工程收费越高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下周全省将在南京召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推进会。我市物价部门将抽选40多家施工企业对其治理工地扬尘的成本进行测算,并召集相关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建设单位代表座谈,在征求意见、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尽快出台新的扬尘费征收管理办法。

  新办法的内容主要酝酿进行以下完善:一是改变征收主体,将收费对象由流动性较大的施工单位改为较为固定的建设单位;二是改进计算方法,将建筑工程分成不同阶段,对污染较大的土石方和桩基阶段加大征收计算系数;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强化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治理的监管责任,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施工工地扬尘费实际征收额。

  按照相关规定,扬尘费先征后返,施工企业只要治理扬尘污染达标就可以被返还,没达标而未能返还的扬尘费将主要用于治理扬尘污染补贴。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2010年—2012年,我市已对139家工地购置洗轮机补贴1016万元,为重污染的施工工地租用吸尘车181.5万元,并投入380万元建设了18个扬尘污染监控点。今年,我市拟再投入150万元,补贴工地购置洗轮机、小型吸尘车等。

  日前,在地铁大行宫站建设现场,工人正在洒水降尘。

  本报记者 吴彬摄 本报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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