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淮晨报报道,合肥安兴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曾在合肥小有名气。然而,这个号称“助推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公司,高层内部却发生了“地震”。昨日上午,该公司从副董事长王某晨至总务主管多人,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等站在了合肥市中级法院的审判台上。
虚构假项目骗钱
据起诉书指控,2005年6月至今,被告人王某晨陆续成立或收购安徽奇建商贸有限公司、安徽国网电力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这些公司多未进行实际经营,或负债经营。2009年以来,王某晨明知这些公司负债或无经营的情况下,以本人名义及安排他人或公司作为名义借款人,利用投资房地产建设、收购4S店等项目为由,以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以安兴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为手段,通过吴某、唐某某等中间人介绍,向社会上的个人和公司非法集资11.68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款中,除小部分用于公司经营和项目投资外,绝大部分用于归还前期高额借贷本息,并用部分集资款为自己和家人购买高档住宅及凯迪拉克、奥迪等豪车,造成多人损失2.79亿元。
此外,被告人王某明明知王某晨向社会进行非法集资,仍为其介绍资金或以自己名义帮助王某晨借款并参与其集资活动的资金入账、转账、还本付息等;被告人张某、孙某、王某明知王某晨以本人或他人作为名义借款人进行非法集资,仍积极充当王某晨集资活动的介绍人或中间人,并利用在安兴担保公司的各自职权,为其集资活动提供担保,使得非法集资活动顺利进行。
多家银行遭受损失
除了在社会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外,王某晨还以自己名下的公司经营活动需要资金为由,安排同伙伪造相关文书,骗取银行巨额贷款。
记者注意到,至案发时,被告人王某晨还欠多家银行共计4000多万元。其中,2011年12月5日,王某晨以安徽国网电力有限公司需要经营资金为由,安排被告人王某伪造相关申请材料,虚构贷款用途,并由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安兴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向合肥某银行支行申请一年期贷款2000万元,该笔贷款发放后,大部分被王某晨用来支付非法集资款本息。案发时,王某晨仅支付贷款利息50余万元,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代偿近百万利息,尚欠某银行1800多万元。
被告辩解称指控不实
在法庭上,面对检方指控,王某晨拿出一张纸,针对起诉书的多项指控,予以否认。王某晨认为自己收购与成立的公司都是正常运营,并非空壳公司,未以高额利息集资诈骗。此外,王某晨认为向银行借贷也是走正常程序。对于检方指控其非法集资诈骗金额2.79亿元的数额,王某晨也表示质疑,请求法庭予以核实。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某晨涉嫌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被告人王某、张某、孙某、王某明等人明知王某晨对外非法集资,明知其骗取银行贷款,仍积极提供帮助,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骗取贷款罪;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检方依法请求法庭给予判决。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