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趋势下,各地方征收土地及房屋进行开发建设的浪潮也是此起彼伏。如果您是一名即将面临拆迁或者正在协商拆迁补偿的被拆迁人,您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去参加这场你与拆迁方之间的利益博弈?拆迁相关的法律规定你是否已经了解?您又是否懂得在这场博弈中如何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拿到谈判的话语权,从而可以实现法律保护范围内的合理补偿?为此,本报记者特采访北京专业拆迁律师赵健。
(拆迁律师赵健)
赵健律师表示,被拆迁人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谁是拆迁方,因为什么项目拆,这很重要。如果是政府主导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政府征收行为,那么这种拆迁就带有一定的行政强制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一般是反对不了的,只能争取合理补偿。如果拆迁不是政府主导的,是纯粹的商业性土地交易行为,被拆迁人主动性就很大,不同意就可以不拆迁,补偿不满意就可以不拆迁。当然,不能因面对的人而妄下定论,而是应当要求拆迁方出示相关的文件来判断拆迁的性质。切记,集体土地要进行开发建设必须先由政府征收为国有土地。因此,实践当中大多数情况都是政府征收行为而导致的拆迁。关于补偿方式,法定的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而地方政府钟爱的按照人头或者户口本进行补偿的方式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而补偿标准,目前我国法律只有程序上、原则上的规定,房屋置换,最低是拆迁一换一,货币补偿,如果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必须按照市场价补偿,而单纯的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话不能少于建筑成本价并置换同样面积大小的宅基地。
赵健律师同时讲,觉得补偿不合理,不签补偿协议是对的,可是不启动法律程序只是等待的话,最后的结果必定是强拆。因为拆迁方要用地,谈不下来就会想办法拆,有点法律意识的拆迁方会走法律程序强拆,没有法律意识的拆迁方则是进行暴力强拆,当然,在强拆之前,各种骚扰、恐吓、威胁、停水停电、围堵等逼迁手段也会陆续上演,应对不好的话还可能引发流血伤亡事件。而拆迁方征收也要合法才行,要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补偿标准来进行,不能胡乱来的,只有找出拆迁方的违法点并进行法律责任的追究,被拆迁人才能够在这场利益博弈中占上风。
本报记者也建议,如果被拆迁人依靠自己没有办法获取合理补偿或者已经开始遭遇非法的逼迁手段,及时地请律师介入,这样才能对自己的人身财产有很好的保护作用,更重要的有助于获取一个合理的补偿。
赵健律师简介:
赵健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所主任,北京京平拆迁律师网、中国拆迁律师网首席拆迁顾问、中国拆迁十佳律师,“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赵健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4年开始从事法律相关工作,1999年考取律师职业资格证,并先后就职于法院和报社。2007年正式介入征地拆迁维权案件的研究和实务操作,至今直接承办或指导的拆迁维权案件达近千件,是我国业内最早的专业拆迁维权律师之一。
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和突发案件,实战性强,思维严谨,开创了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提高15倍和一天为企业增加4000万元以及北京公租房每平米20万元的三项维权记录。其独创的“拆迁维权三段论”成功的实现了为当事人增倍补偿的效果,并作为拆迁律师培训的必备教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