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下称《办法》)昨日印发并正式实施。《办法》所称困难群众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广州市困难群众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办法》(下称《办法》)昨日印发并正式实施。《办法》所称困难群众包括: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人员。
减免费用的范围包括八大项:遗体车辆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清洗消毒、遗体冷藏存放(4日以内)、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1班次)、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盅1个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
广州市户籍的困难群众死亡后,免除全部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省内非本市户籍困难群众死亡后,在本市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属于《关于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粤民事〔2011〕24号)免费对象的,其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按照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非广东省户籍困难群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葬服务机构办理殡葬服务的,按照50%的收费标准核减除骨灰寄存外的其他七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