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效果图。资料图片
近日,经国家发改委批准,由江门高新区管委会下属企业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人的2015年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债券(简称“15江门高新债”)于4月22日成功发行,发行总额为8亿元人民币,其中2亿元用于江门港主城港区江海作业区高新区公共码头工程项目,6亿元用于江门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这是该公司继2013年11月成功发行第一期9.5亿元企业债券(债券简称“13江门高新债”)基础上的第二期企业债券。
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据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8亿元,为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人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AA,无担保,发行利率6.03%,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公司。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企业债券作为目前地方国有企业普遍采用的直接融资方式,具有金额大、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本期债券在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共同努力和决策下,成功抓住了央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时间窗口,发行利率仅为6.03%,低于过去两个月相同要素的企业债券平均发行利率超过45个基点,比较出色地完成了江门市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设定的低成本筹集大额资金的既有目标。
加快园区基础配套建设
近年来,高新区致力于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江睦路、南山路、连海路等周边道路、南北两大人工湖和高新区综合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大型公共码头和港口物流基地以及四星级酒店、大型商场、公寓和商住配套等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在紧张推进中。
本期债券主要用于高新区公共码头和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其中公共码头项目总投资约24.87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8.04%。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19.92亿元,拟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6亿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30.13%。
据分析,公共码头项目建设将填补江门港件杂货通过能力缺口,促进内河港口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并有利于增加就业,提高当地劳动力的文化水平,提高高新区设施现代化水平,改善交通、生产、生活和商业环境,推进高新区城市化进程。对发行人而言,有利于增加工程项目建设业务,将大幅增加发行人的港口装卸收入,丰富发行人的业务多样性。
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将有利于促进高新区的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和提升的步伐,带动当地工业、商贸、商务、房地产及餐饮等第二、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当地人员就业。对发行人而言,有利于发行人增加工程项目建设业务。项目建成后,将增加发行人的租金收入,丰富发行人的业务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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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背景
江门市高新技术工业园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8日,是江门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的大型国有公司,主要业务为江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土地一级开发、资产管理等。公司宗旨是创造优良的环境、建设优良的设施、提供优质的服务,增强园区招商引资竞争力,加快江门国家高新区的发展,促进江门市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作为江门高新区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主体,发行人在江门高新区土地一级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挥着主要作用。截至2014年6月末,发行人对外投资设立的江门高新港务发展公司已经开始运作,随着码头主体工程、疏港公路及配套设施建设的全面推进,港口物流业务的繁荣前景指日可待。高新区管委会将进一步支持发行人充分利用创业中心累积的科技资源,力争将创业中心打造为高新区科技服务平台,做好对孵化企业的创业服务,为孵化企业对接相关的科技、金融、人才等资源,协助解决企业发展的后顾之忧,并争取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