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变大水塘背后的责任乱象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郑渝川
2013-10-22
提要:  据媒体报道,深圳大鹏新区三个2011年开工的保障房项目已被荒废了一年多,如今工地杂草丛生,甚至变成了大水塘。停工原因是2011年底,龙岗区葵涌等三个街道划归新增的大鹏新区,此后龙岗区不愿投入资金,大鹏新区则以新区刚成立,财政紧张为由拒绝接收。大鹏新区目前正在考虑将这三个烂尾的...

  据媒体报道,深圳大鹏新区三个2011年开工的保障房项目已被荒废了一年多,如今工地杂草丛生,甚至变成了大水塘。停工原因是2011年底,龙岗区葵涌等三个街道划归新增的大鹏新区,此后龙岗区不愿投入资金,大鹏新区则以新区刚成立,财政紧张为由拒绝接收。大鹏新区目前正在考虑将这三个烂尾的保障房项目,改为由社会投资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但业内人士分析,项目选址较差,“变身”可能性很低。

  这起事件中,龙岗区、大鹏新区、深圳市多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关系交错在一起。第一项责任出自涉事保障房项目的选址、决策和报批,深圳市住建局和龙岗区为了应付开建保障房的要求,“弄到地就建”。换言之,涉事保障房项目即便建成,入住率也不会高到哪里去。如此不负责任的选址,如此马虎的决策,就目前来看,没有人为之承担责任,好像已经被花掉和未来处置涉事项目还将花出去的钱,都是不得不花的“学费”。

  第二项责任则跟项目推进管理有关。开建保障房,应自上而下下达指标并层层抓落实,但就此事来看,深圳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区级保障房项目的推进管理并不上心。而在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就项目出资争执不下影响到项目进行时,深圳市发改委、财委否决了这几个项目改由市财政投入的建议,却又不跟进协调两区对项目做出合理安排。项目被搁置,已经花费的建设资金形同被浪费,这几个市级单位也好像毫不在意。

  此事最显荒谬的是,新区改革调整成为龙岗区、大鹏新区竞相推诿在建保障房出资责任的理由。规划建造保障房之初,深圳市、龙岗区就该明确项目的出资来源和结构,以避免项目建到一半就烂尾。但从此事来看,龙岗区对涉事项目采取了一种奇怪的临时筹资安排,即当年筹措项目当年的资金。大鹏新区设立之前,该项建议就流传已久,这不免让人怀疑龙岗区筹资安排是刻意为之,旨在尽可能逃避项目后续的出资。保障房事关民生,政府主管部门不要算得这么精!

  一方算得精,另一方的“拖字诀”也堪称“高明”。龙岗区和大鹏新区分区后,有七个保障性住房项目涉及移交问题,后者只接收了无需区财政出资建设的两个项目,拒绝接收其他五个需要区财政出资建设的项目。新区改革调整,分出来的新区还能自己选择愿意接收的项目,却将属于自己辖内需要出资的其他项目挡在门外?既然如此,大鹏新区当初大可只从龙岗区接收审批、收钱的业务,而把执法、服务都还给龙岗区,这才叫做“理性经济人”的选择啊!更奇葩的是,对于大鹏新区选择性接收的做法,新区改革的操刀部门以及深圳市保障房主管部门都没有提出明显的异议。

  大鹏新区保障房变“孤儿项目”、大水塘的这起案例,非常鲜活而集中地体现了政府职能履行过程中的种种乱象,从决策到执行,从部门配合到一级地方行政单位之间的协调衔接,从公共资金的投放和效益管理,可谓政府失灵特征的“完全手册”。笔者建议,深圳市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完全有必要就这起案例,在全市范围内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活动,扎扎实实开展一次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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