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 (编辑 邹家琳)3月9日,为成立小区的业委会,新世界长湖苑的袁先生在张贴公告的时候被保安打了,“保安就说你们没有权利贴,保安队长带着十几个人来跟我们吵架,一窝蜂冲进来打我们,拿起对讲机就砸我的头,当时就把我砸晕了。”事件中,袁先生被诊断为脑震荡,一个保安已承认打人,物管公司则表示已交由派出所处理。
物管公司在事后张贴的告示书称业委会选举程序有问题,但即使程序真有问题,自然有房管局、街道办等部门制止,物管有何资格阻扰甚至抡起“大棒”?
业委会成立之难,业委会成员被打已非个别事件。
那些年 那些业委会成立路漫漫
2009年10月,广厦新苑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8名业主代表因计票意见不统一分派而立,每派各有4人。以筹备组组长为代表的一方主张 “以每平方米一票的方式计票”,以筹备组副组长为代表的另一方则要求 “按照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方式计票,或按照每户一票的方式计票”。相关部门屡次协调无果,双方又不肯互相妥协,使得广厦新苑业委会最终流产。业主内讧,是成立业委会过程中自身最难克服的困难。
2010年泰富御山郡的案例中,物业公司以保护业主隐私为由,拒绝向业主大会筹备组提供小区业主的联系电话,使得筹备组无法通知更多业主前去参加业主大会及参与投票,可能会严重影响投票选举的真实性。
2011年3月28日,因抗议280多万元物业维修基金被开发商挪用, 新时代花园业主委员会一周姓副主任与部分业主拒缴物业管理费,该周姓副主任被小区物管公司停水并拒收其水费。
广东卫视公共频道《DV现场》对长湖苑保安殴打业主事件的报道
解析:业委会成立为何如此之难?
业委会对业主权利的实现起了保障作用,成立业委会才有机会改变弱势格局。但为何,业委会成立如此之难?
新世界长湖苑业委会组织者蓝先生一席话可能道出其中利害关系,“成立业委会 初衷应该是维护业主们集体利益,协调业主和物业之间关系,监督物业做好本职工作,监督维修基金合理正常使用。开诚布公,明示各种分摊费用,当然有冲突的地方应该是公摊面积业委会来管理,收停车费、广告费等,业主再交钱给物业和开发商,还有在公共场合或者楼顶消防通道违章建筑等问题都是挺敏感的问题。”
长湖苑被打业主袁先生在医院留医
功利主义:只有少部分小区在需要维权时才想到了成立业委会。平时对业委会工作并不了解也谈不上支持。
开发商阻挠:在成立业委会过程中,开发商、物管处设置重重障碍,致使小区业委会长期建立不起来。业委会会监督物管的工作,对业主权利的实现起了保障作用,但一贯强势的开发商和物管并不甘心受监督,并希望能操纵业委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
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向新浪房产编辑透露,有些开发商为了防止业委会成立后炒掉物业公司,会以拒绝向业主提供开会场地和办公场所等方式,阻挠业委会成立。一些开发商在接受新浪房产编辑采访时也坦言:“许多小区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的,业委会成立后通常跟物业公司唱反调,这时开发商肯定会设法阻挠。”
业委会工作繁琐不被理解:业委会成员无报酬,利用自己的休息时间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业主质疑业委会成员的动机,甚至有人怀疑业委会主任贪污,业委会成员表示“非常寒心”。
业委会组建有何规定?
2010年1月1日,住建部制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正式实施。
什么样的人具备参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必须是业主,业主指房屋的所有权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未登记为房屋所有权人、未在购房合同上具名者不具备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业主大会筹备过程中,需要把握哪些关键性步骤环节?首先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业主可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由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期限是在收到上述申请后60日内。筹备组组长必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代表担任;筹备组中业主代表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首次业主大会应在90日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最主要的使命是表决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等议题。如果筹备组未能在组成之日起90日内合法成立业主大会,说明筹备组的工作未能完成,应解散该筹备组,由政府部门组织业主重新推选成立新的筹备组。
如何避免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广大业主的权益被侵犯?建议应由政府全程监督投票过程,根据《业主清册》认真核对业主身份,投票箱由政府负责保管,开票过程亦由政府监督。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应当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才算有效。在投票过程中,如遇有修改已公示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情况的,对草案修改前的投票应当作废,修改后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重新公告,由业主重新投票表决。应特别指出的是:业主未将选票投回选票箱的,应视为业主弃权而非赞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