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10月扩围 给不懂房产税的来个大扫盲

来源:扬子晚报网
2013-09-05
提要: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扩大暂只针对新房征收  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扩大。本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的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下半年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五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emsp...


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扩大 暂只针对新房征收

  房产税试点范围或于10月扩大。本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的报告中,有这么一句话:下半年需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五是继续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在随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所作的报告中,也有一句差不多一模一样的话。

  楼继伟表示,“第三个方面,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扩大个人住房消费税改革试点范围。”

  从以上两个关键经济部门一把手的表态中,不少网络消息就给出看似合理的推断,称房产税试点今年下半年将扩围。情况真是这样吗?

  长期关注房地产市场的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透露,“从我们了解到的,包括我们从市场预期来看,再叠加最近这些政府部门领导表态来看的话,房产税今年10月底到11月初扩围的可能性非常大。”

  “应该是像个人所得税一样,超过一定面积所有的都要征收的。从比例来说的话,应该是在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八左右。”张大伟认为,杭州、南京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线城市成为新试点。不过现在大家至少可以放心的一点是,就算改革试点继续推开,也只会针对新购买的住房。但是在未来一两年的时间里,存量房被征收房产税是一个大势所趋。

  专家:指望房产税直接降房价是种认识误区

  “新国五条”已颁布半年,但几乎无人否认,房价在一二线城市“越调越涨”。此时两部委再提房产税,被一些百姓解读为“对过热楼市的一剂猛药”。

  但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能对房价“一剑封喉”吗?诸多受访专家均对此持审慎态度。

  “房产税对于房价的影响,远不会有社会公众想象的那么大。”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如今一些地方房价得到遏制,主要是限购等调控手段在起作用。指望房产税来直截了当地‘降房价’,并不现实。”

  有网友对房产税征收作出这样的归纳:有人说该按面积核收,因为我房小;有人说该按持有套数核收,因为我自住;有人说该按房子的市值核收,因为我的房子便宜;有人干脆说怎么收都行,税死他们丫的,反正我没钱又没房。有关房产税,并不是谁能逃避那么简单,正儿八经的税收会引发一连串的事件,说来话长。

  让我们先从基本概念谈起,这是个老生常谈:买房是投资,房价由供需关系和投资者预期决定。弄清这一点对理解房产税致关重要。房子的投资属性是很多人不愿面对的事实,扬言自住和但求有瓦遮头的“买房小白”百思不得其解。他们有所不知,住房服务是要计入GDP的。在市场化经济体,房租是国民生产总值的一部分。

  有一点要明确告知房闹:不论你是自住,还是出租,还是租用,住房所产生的效用都该折合成租金,无差别地计入GDP。自住房相当于自己给自己交房租,房主即是支出方,又是收入方。道理很简单,就像个体户自己给自己发工资一样,他的收入便是工资,是国民生产总值的一部分。住房服务是一项产值,这项产值由投资而来。也许你不炒房,但你买房时一定算过这笔帐:一方面,你会从购置的房产上获得多少收益(包括可计量的和不可计量的),这些收益累加起来便是你预期的总收益;另一方面,你也会算计买房前后的支出,各项支出累加起来便是总支出。重要投资定理如下:在预期中,总收益一定大于总支出,总收益减去总支出是利润,买房是以本求利。

  不论业主承认不承认,不论统计局统计不统计,住房作为一项资产,其价格的变动一定会按投资品的逻辑运行。

  一套房子假设市值是100万,房产税一来---比如说每年收一个点的税,70年下来,即使静态地计算,累计的总支出便是170万,无论如何,预期变坏了,在总收益不变的情况下,利润缩水。在房产税引发的一连串事件中,我们先说政府收入。


事件一:政府打个平手

  薛兆丰曾撰文谈政府卖地。他的看法是:一块地不能同时卖两次。请留意这类学养深厚的专家言论,每个字都不要放过。

  他说:“政府既使每天把土地卖一次,其总收入也不会增加,只要规则可期,政府只会受到当天的而非长期的土地价值。”

  房产税是一笔政府追加的卖地钱,不错,是追加的。

  尽管政府当初卖地收税赚钱赚到不好意思;尽管房民对房价怨声载道,但不能不承认,各种预期都看走了眼。房价和房租涨到今天这个样子谁都始料未及啊。想必政府也是后知后觉,要不他怎么会屡次三番地,手忙脚乱地调控呢?总之在投资者手里,房子已经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利益空间,国民经济时不时地因此过热一把,这让当局很“不安”啊。因此当初说好了是70年的一锤子买卖说变就变,有必要每年给你加一小锤子,不这样收拾屁民,对不起ZHUANZHI二字啊。加税会增加房民的总支出,房产的盈利能力打了折扣,人们会对房市做出新的权衡取舍。先不说存量房,也不说增量房的价格,如果哪天政府宣布:今后在卖房产一律征收一个点的保有税,它的土地出让金一定会应声而落。降多少呢?答曰:卖地的钱加上逐年所收税点,等于未税收入。正像薛兆丰所言,你土地一次卖70年和你每天买一次是一样的,总收入不变,该是多少还是多少。

  资本价值原理会起作用:总支出不得高于总收益,这是个硬约束。如果预期中总收益不变,哪个单项支出提高,相应的,另外一些单项支出就必须降低,反映到政府独家垄断的土地市场,地价必降。收房产税,政府算总账,是打个平手。你现在应该理解,为什么一些地方政府对房产税既爱又怕,首鼠两端,态度暧昧了吧?对于造成运动刚起飞,既无可靠的存量房税源,又等米下锅的中小城市,大征房产税也许就是一场灾难,这个税会征到他自己头上,是狗咬鸡吧自吃自。而对于城市化程度较高的大城市来说,改变规则,未尝不可。


事件二:有关房价

  房产税会如何影响房价是倍受关注的问题。一种说法是房价会涨,理由很加单,加税,价格哪有不涨的?这是个错得有理的看法。要知道,房产税无论如何不会出现在房子的买卖过程中,它并没有加在房价里,房价怎么会因它而涨呢?

  相反,房价会因它而降。这个税会加大房主的总支出,从长远看政府打个平手,从近处看会影响政府卖地收入,这也必然会反映到房价上。

  对于房闹,有必要给于充分理解,这次他们是对的,房产税一来,如果够狠,房价必降。降多少呢?不知。房产税从无到有,没有可参照的样板。或许韩国05年开收的综合不动产税是个参照物。韩国早有物业税,这个综合不动产税类似重庆的试行办法,专收高端物业,每年征一至三个点,效果是全国房价降了不到五个点。上海重庆的试点根本不敢玩真的,他们很害怕影响卖地收入。动摇不了房民的预期。

  对房闹充分理解的同时,还要说:别期望太高。第一,房产税是政府刮钱的工具,它只会增加房民的负担。第二,如果房子真降价了,也绝不是什么好事,你今后的总支出只会高不会低。你买不起房的时候政府何曾客气过,现在新加个税,你的支出怎么会少,政府的收入怎么会降?第三房产税只是小洗一次牌,总牌局不变。房价或许有所调整,那只不过是在供需曲线上找到一个新交点罢了,那也是个起点,过后房价该咋涨咋涨,该咋落咋落,房产税不是压制房价的工具。


事件三:改变土地财政结构

  现在的结构是短期富长期穷。

  其实房产税是正宗的土地财政,有人把房产税与土地财政对立起来,简直莫名奇妙。叫土地出让金也好,叫物业税也好,叫房产税也罢,都是政府刮的地皮钱。而这个税的作用就是细水长流。如果像西方服务型政府那样,敢拍胸脯说,我收的这个税就是服务费,我干的事,花的钱老百姓可以随时查看,理直气壮地收你1---3个点的税钱,相信房价会回归到一个更合理的价位。可当官的出发点是这个吗?政治的唯一改革就是废除了终身制,所以从上到下都会把任期内的事做足。我们看到,政府一次性收取70年的土地出让金,在短期内聚集了相当大的财力,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干了数倍于之前50年干的事。不能不承认,大跃进式的造城运动以及集中式的基础设施投入是房市重大利好因素之一,政府花大钱改善环境,搞形象工程,拉大了城乡差距,政府卖地捞钱增加了招商引资的本钱,一时间城市净流入人口猛增。这些同向的利好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房价短期内涨势良好。

  说起来,正儿八经的房产税也没什么不好,要有,它一开始就该有。你政府早应该把土地权利转移给房民,财政公开透明,收点税未尝不可,这才能可持续发展嘛。从这个角度说房产税来晚了。但是从政府的逻辑看它又来早了。政府最想怎么干呢?还是引用的薛兆丰的话吧:一块地不能同时卖两次。老薛可没说一块地不能在两个时间卖两次。政府最想干的就是先按七十年的价格卖一次,等地卖得差不多了再变卦---年年收你的税。这就是要说的第四件事:存量房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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