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州市民恶意停缴住房公积金 将被终止贷款合同
福州新闻网讯18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政风行风热线》,解答市民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公积金提娶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问题。
在何种情况下
可动用公积金
问:请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动用、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盛市有关文件,职工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8)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问: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退休职工提取要提交:有效身份证、退休证或退休批文、住房公积金存折
无房户租房
可提取公积金
问:租房可否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过管委会或管理中心规定的家庭工资收入总额15%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的房租支出。所有提取人 的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的房租总额及家庭年工资收入的50%。申请时提交市、县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 同或房屋租赁证、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的房租发票、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如失业的,提交失业证明)。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房产登记名字为配偶方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除还贷提取可一年申请提取一次外,其他提取均须在发票或收据开出的时间一年内申请提龋
问: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要提交:有效身份证、残疾人证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当地民政部门或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
父母遇重大疾病
可提取公积金
问:过去我公公生病,想提取他儿子的公积金来看病,可是得到答复是不可以。现在听说可以了,是不是双方父母重大疾病都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公积金,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经所在街道或单位核实确认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医疗机构收费票据(一年内有效)、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关系证明、单位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有效身份证。
重大疾病为《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
我市公积金
缴存比例有三种
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上下限规定吗?
答: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
按照闽建金管[2007]7号文件和2008年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精神,我市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年度我市职工月均工资额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问:目前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我市自2006年7月1日起,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但企业效益不 太好,负担较重的经管委会批准,也可选择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先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5%。
单位不缴公积金
有无强制措施?
问:我去年10月换了单位,但是这家单位没有给我办理公积金,公积金账户已经停缴了几个月并封存了。听说公积金停缴连续12个月,或累计15个月会被 要求剩下的贷款一次性还完,有这样的事情么?福州现在很多单位都没有为员工办理公积金。对于这些单位,有没有一些强制的措施?
答:经过核实,个人如果恶意停缴公积金连续12个月或者累计15个月,我们将提前终止合同,收回贷款余额;如果不是,还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是单位停缴,则不属于恶意停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须按属地进行管理,即福州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应在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目前因经济效益、观念等原因,在我们的生活中,有相当部分的单位并没有给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是要给予一定的处罚。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 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 民法院强制执行。2012年1月,省住建厅出台了《福建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暂行规定》,对我省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处罚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
为维护职工权益,根据盛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2011年10月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积极推动下,我市已将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格式文本,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非公企业的扩面打下基矗
购买第三套住房
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问: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
(2)职工购买的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3)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已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结清已满五年的;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买首套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应为60%,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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