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个人住房信息不能随便查

来源:大江网
2013-02-19
提要:  广州不能查他人房产套数、深圳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近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将住房信息系统推上了风口浪尖。日前,国内一些城市纷纷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制度,对“以人查房&rdq...

  广州不能查他人房产套数、深圳不能用业主姓名检索房产信息…… 近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将住房信息系统推上了风口浪尖。日前,国内一些城市纷纷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制度,对“以人查房”等方式进行约束。对此,记者从南昌市房管部门了解到,南昌市在查询房产信息制度方面从严管理,严禁个人查询他人房产证件信息。

  市房管部门明确表示,南昌市查询房产信息必须遵守《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的规定。个人查档必须提供产权证、身份证(护照),单位查档必须交介绍信、产权证、查档人员工作证或者身份证。个人不能查询别人的房产证件信息。查询档案必须到房管局本人持证件到房管局进行申请,公检法等机关查询也必须出示相应证件。

  市房管部门表示,由于不动产登记是一项重要的物权制度,需要登记,通过登记公示,既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也使第三人知晓物权变动情况,避免其遭受损害。

  “从我国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的演化来看,查询管制趋于严格。南昌也将根据国家的制度要求,适时对房屋登记信息查询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南昌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 邓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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