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记者帮收Call:“当初贷款供楼,现在有资金回笼申请提前还清房款,却被告知要缴纳500元的律师费。”家住花都区的项女士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昨日求助南都记者帮希望能得到合理解释。  据项女士介绍,4年前向工商银行贷款60万元在花都盈丽...
记者帮收C all:“当初贷款供楼,现在有资金回笼申请提前还清房款,却被告知要缴纳500元的律师费。”家住花都区的项女士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昨日求助南都记者帮希望能得到合理解释。
据项女士介绍,4年前向工商银行贷款60万元在花都盈丽美居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当时签订15年的还贷款合同。因生意出现转机现在手头上尚有部分松动资金,项女士上月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清贷款,可前往办理时银行职员称,提前还贷款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要另外缴纳“律师费”。项女士称无奈之下只能缴交这项费用,但她向其他银行了解发现提前还贷是没有这项收费的。
南都记者从项女士提供缴交的收费凭证上看到,5月15日向工商银行缴纳了500元,单据所写的产品名称是“个人资产管理”,服务项目名称是提前还款,单据上并没有与律师费相关的字样。
记者也以“贷款购房者”身份前往位于花都区风神大道的工商银行咨询提前还贷事宜,银行职员表示,办理个人贷款提前还款业务,确实有一项补偿金费用。而补偿金一项是否收取则以双方合同为准,如何收取在合同中也会有规定。
结果:银行称是按章办事
工商银行广州花都支行综合管理部解释,通过相关资料得知客户现在已经偿还了11万多元,尚有48万多元未还。根据客户当初签订的合同,贷款人对申请一手纯商业性个人住房(商业用房)贷款的借款人给予送律师费的优惠,并约定如借款人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金额累计超过原贷款本金的10%(含)以上,则不享受本款优惠,贷款人从借款人供款账户内扣收律师费500元,所以银行是按章办事,并非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