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1月6日,市文明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单位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广大群众多办好事实事,统筹城乡文明创建,提高文明程度,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要认真组织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环境卫生整洁。切实做好大街小巷、居民小区、集贸市场、摊群点、公共场所、“三线四边”等薄弱部位的创建工作,巩固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要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出行安全有序。要针对节假日期间人们出游、购物、休闲、娱乐多的特点,创优质服务树良好形象;要加强市场监管,狠抓市场经营秩序,抓好文明餐桌创建,确保事关民生的食品安全、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行车、安全出行。要认真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生活丰富多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推进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要认真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确保节日期间精神风貌健康向上。要依托春节这一传统载体,以多种形式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我们的节日·元宵节”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落实到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温暖行动中,走访慰问、帮扶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中国好人、安徽好人,帮助他们解决日常困难。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以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为节日主题,扎实开展以送温暖、送文化、送卫生、送平安、送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志愿服务活动,传递亲情友情;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委成员单位、各类文明单位的作用,继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