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十栋楼面临断电 交没交电费物业开发商各执一词

来源:大众网-生活日报
作者:沈玉杰
2013-04-28
提要:  因为欠交近12万元的电费,济南供电公司近日在阳光舜城部分楼前贴出了通知,通告称在限定时间内,如果再不交费,就将采取限、停电措施。但业主们称电费早交齐了,然而经手电费的物业和开发商却各执一词。  业主:交齐了电费咋还要停电?没电没水咋生活? &em...

  因为欠交近12万元的电费,济南供电公司近日在阳光舜城部分楼前贴出了通知,通告称在限定时间内,如果再不交费,就将采取限、停电措施。但业主们称电费早交齐了,然而经手电费的物业和开发商却各执一词。

  业主:交齐了电费咋还要停电?没电没水咋生活?

  阳光舜城中五区18号楼的业主李先生所住楼层比较高,岁数大了,身体也不太好,他平时很少下楼。4月25日,他到楼下转了转,看到了一个令他惊讶的事情:小区内的一些居民楼可能从5月2日起就没有水电可用了。

  原来,济南供电公司营业与电费部在阳光舜城小区内的一些居民楼前张贴了预停电通知,告知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自2013年3月起,阳光舜城两个供电区域欠交近12万元(含违约金)电费,经多次催交,仍没有缴纳,如果在4月30日再不交清,可能就要限电停电了。

  “电费大家都是按时交的,怎么能给我们停电呢,难道物业或者开发商私下扣住了?”李先生年龄比较大,子女又不在身边,非常担心停电停水会带来的麻烦,“水能储备,电怎么办?如果停电,电梯不能用,让我们这些老年人怎么下楼?”

  供电公司:已催交30多次,到期不交可依规定停电

  济南供电公司方面表示,电费属于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为保证电费及时上交,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而根据《电力法》《合同法》和《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用户应当及时交电费,对逾期未交付电费的用户,供电企业应当及时催交,用户自逾期之日起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终止供电。

  为了解决阳光舜城两个区域欠交电费问题,供电公司曾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进行催交,已经电话催交6次,上门5次,送达催费通知书20份。为了尽量避免实施停电给业主带来不便,供电公司在暂时维持欠费区域供电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多次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也没有任何效果。无奈之下,只得做出了预停电通知。

  通知表示,如果山东三联城建公司不能在4月30日前交清全部欠交电费,供电公司将于5月2日起,对欠交电费的两个区域采取停、限电措施。

  居委会:曾有过停水停电现象,配套未移交导致遗留问题

  “电费由物业代收,统一交给三联城建公司,再由他们向供电公司缴纳。据我们了解,居民个人基本没有欠电费的情况,物业也及时向三联城建交了。”舜世社区居委会主任巩英兰表示,阳光舜城业主基本不存在恶意欠费的情况,而此前社区内就发生过多次因欠费而导致的停水停电事故,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电费集中起来之后,物业或者三联城建没有继续上交。

  “阳光舜城地势比较高,建成时就已进行自来水的二次加压,否则无法保证供水,如果限电停电,那么供水必然要受影响。”巩英兰表示,阳光舜城仅中区就有上百栋居民楼,但社区内的很多市政设施产权都属于开发商山东三联城建公司,没有向市政等部门移交,很多问题都因此而发。“去年四区供水设施出现了问题就没人管,还是居委会出面协调辖区住户的大单位出资维修的,那些没有单位的住户,就只好忍着了。”

  一方说交了 一方说仍欠费 物业和开发商各执一词

  4月22日,山东三联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阳光舜城分公司在小区内贴出了致业主的一封信,向阳光舜城欣欣嘉园B区的业主声明,该区域10栋楼的电费由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锦绣物业公司代收,但是目前锦绣物业公司共拖欠76万余元,多次催交未果,影响了电费的收交工作,由于欠费数额较大且时间较长,供电公司近期将对该区域实行限、停电措施,停电期间供水也会受到影响,业主需要做好蓄水准备,以保证生活用水。

  “物业已经欠了70多万元电费了。”对于欠交电费一事,三联城建公司工作人员丁先生表示,阳光舜城的电费是由物业代收然后转交的,而物业欠的电费实在太多了,公司方面自然没法向供电公司交。

  然而,负责物业管理的锦绣物业工作人员韩女士的说法却与三联城建的说法截然不同,“2013年之前的水电费都已经结清,2013年头几个月的费用也交了,我们有单据为证,他们贴出通知后,我们也把相关单据贴出来供大家分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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