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健律师:拆迁征收部门应承担哪些义务?

来源:新浪乐居
2015-07-09
提要:??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大量城市周边土地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很多旧城改造项目展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为达到优化城市空间、实现城市发展的目标,各地拆迁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房屋拆...

  

   (拆迁律师赵健)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不断加快,大量城市周边土地被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很多旧城改造项目展开。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为达到优化城市空间、实现城市发展的目标,各地拆迁的工作量也在不断增加,房屋拆迁正步入快速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相关行政机关作为征收部门,应该承担哪些义务呢?本报记者特就此采访专业做全国各地拆迁维权业务的律师赵健。

  赵健律师表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中,征收部门主要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征收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城市整体规划;二、必须在征收决定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内内实施搬迁。委托有关部门实施征收的,应当签订委托书房屋征收;三、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或者安置,对于需要周转房屋的被征收人,应当提供周转房。依据相关规定及补偿协议向被征收人支付征收安置补偿费、周转过渡费等搬迁费;四、应当提供符合国际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安置被征收人和其他房屋使用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拆迁安置补偿用房的,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五、就补偿事宜与被征收人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与被征收人签订书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严格遵守并全面履行补偿协议的规定;六、接受上级征收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领导,自觉履行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七、对于法律规定应当经其他主管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处理之后才能搬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处理之后才能搬迁。

       赵健律师表示,拆迁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举措,拆掉旧的,建设新的,按理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办不好,也就成了坏事。在各地征收拆迁过程中,地方执政者应严格依法行政,保障被拆迁户的利益不受损害。

       【赵健律师简介】

  赵健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主任。1999年考取律师资格,法院和报社的工作经历使赵健律师对法律的运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赵健律师专业拆迁领域,成功主办过数千拆迁案件,对房地产拆迁理论有着深入透彻地研究,起草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法》立法意见,并以实战为主,利用娴熟法律技巧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实现了被拆迁人利益的最大化。赵健律师代理的案件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支持,例如昌平李某因地铁建设项目强拆案、武汉杨友德土炮维权案、绵阳赵某空中楼阁案等得到了《中央电视台》、《新京报》、《新浪网》、《腾讯网》、《网易》、《经济观察报》等国内重要媒体予以关注报道,并接受了诸多媒体的采访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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