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

来源:宜宾新闻网
2013-10-09
提要:  近日,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宜宾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宜宾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本次活动将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48个,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近日,共青团宜宾市委、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度宜宾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宜宾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本次活动将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48个,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

  创建活动自2012年启动以来,已评选出市级“青年文明号”48个,根据《宜宾市青年 文明号管理办法》的规定,“青年文明号”的创建推行竞争机制,坚持优胜劣汰,实行届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后荣誉自然失效,须重新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和 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和年终检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在公安、医疗、交通、石油、电力、公交、经贸、旅游、民航、金 融、工商、税务、建筑等行业及重点建设工程、工业企业中开展,要求创建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其中35周岁以下青年人数占60%以上,至少有一位 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负责人,并符合创建基本标准;且该集体全体成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精湛的岗位技能,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本行业、 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

  具体创建程序是:一、创建单位自愿申报,提交书面申请;二、主管部门初审,确定推荐名 单;三、征求有关部门意见,进行公示;四、市创建办组织检查验收;五、市创建领导小组审批命名。对创建成功的集体,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 奖励原则给予奖励,所属单位在工资奖金、学习深造、晋级晋职等方面将优先考虑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

  具体申报事项可咨询团市委电话0831-8201367、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1-5103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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