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随着国内房地产的持续火爆,高速公路、高铁、新机场等大规模基础设施的大力推进与建设,使得“征地与拆迁”问题始终为国人所热切关注,而在拆迁过程中,引发的一些新闻事件,往往会成为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热点事件”,再经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报道后,呈“放大镜”效应,引起国人更为激励的讨论,而各方观点更是争锋相对。例如“西安拆迁户当街砍死拆迁负责人,称已等待6年”、“河南郑州暴力拆迁杀人抢劫接连不断黑幕大曝光”、“苏州拆迁血案杀人者家属否认存在追刺情节”等骇人听闻的暴力血腥事件。今日,由荣获“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的北京凯诺律所主任、资深专业拆迁大律师——贾启华,为各位读者解读面对强拆,如何进行维权。
贾启华主任是一位有着十几年办理土地征收与拆迁案件经验的资深专业拆迁大律师,他对记者说,每次看到因为拆迁而引发的悲剧,他都万分痛心,这些悲剧本来都是可以避免的,真是太可惜了,其结合办理过数万起土地与拆迁案件的实战经验,为各位拆迁户支招解惑。
首先,各位拆迁户要清楚明了何为房屋征收。这是一个法律概念,但是对它的理解以及理解的深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在第一次面对即将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拆迁时,拆迁户的心里状态以及在此种状态之下做出的初始维权之举。在现实中,有些拆迁户正是因为对此不懂,才采取了过激的行为,酿成大祸。
贾主任讲到房屋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对确需征收的单位、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依法征收并给予补偿的全部规范的总和。从此概念上可得知,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尤其是拆迁人能够做到尊重法律、合法的拆迁与补偿,那么,绝大多数关于拆迁的悲剧就不会上演。
再次,在具体的拆迁过程中,拆迁人要做到积极主动的参与,及时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贾启华主任对记者说,我们凯诺拆迁律师团一致认为,拆迁户的参与必须是全程参加,包括:
一、征收之前,作为拆迁户,在规划编制制定(如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修改等每个环节,都有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只有拆迁户能够积极的行使这些权利,才能保障拆迁工作在一开始实施的时候,相关人员能够依法规范的拆迁。
二、征收之时,会涉及到很多具体的拆迁工作,也是双方争议以及产生纠纷的“高发区域”。例如、谁是合法的征收人,房屋征收的范围、界定房屋的建筑面积,补偿标准是否公平等诸多问题。
比如,如何界定房屋的建筑面积。这是一个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纠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被拆迁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面积不一致;第二,被拆迁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产权证面积一致,但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怎么办?当然,是有一个计算方法在里面,这时,贾主任建议拆迁户最好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处理此事,方能及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征收之后,有可能出现“钉子户”、“上访户”等后续问题。对于这个问题,贾主任的态度是,一定要合法合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尤其是“上访户”依法运用信访权,遵守信访制度,以防授人以柄,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使得针对于拆迁的维权,功败垂成。
最后,无论采取怎么样的维权手段,都不能偏离维权的最终目的。绝大多数土地征收与拆迁的案子的诉求都是希望通过各种维权手段争取到满意合理的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拆迁户要紧抓机遇,切不可因征收方有过错而“狮子大张口”,漫天要价,以免错失良机,使得维权陷入僵局,不利于案件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