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只针对销售市场的房地产调控,在租金连涨的背景下,或将转变为“售”、“租”并举的调控。
7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地大力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严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类违法违规行为。
同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6月CPI数据,6月,居住价格同比上涨3.1%,其中住房租金价格上涨4.1%。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网站资料,住房租金自2010年以来一直保持持续上涨的趋势,并已连续上涨了42个月。
根据《通知》,住建部将在7月进行部署,各地市、县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中介机构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自查及整改结果。
“我们已经了解到相关情况,目前还没有收到北京市住建委的通知,但我们公司内部已经通告其他城市公司开始先行自查。”中原地产华北区域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对记者说。
截至记者发稿,四川、海南、广西、安徽等已经掀起了省(区)内规范违规中介的风暴。
亟待立法监督
《通知》称,将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10项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等行为。
与住房交易市场的重拳调控相比,住房租赁市场一直是监管的盲区。“目前,根据我们跟客户接触,造成客户权益受损的问题,更多的集中在房屋租赁的方面。从北京市住建委的投诉来看,租赁的投诉占据了相当高的比例,远远大于买卖占比。”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介绍。
同时也是北京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会长的李文杰也表示,同相对简单的房屋买卖市场相比,北京的中介乱象多集中在房屋租赁市场,而租赁市场的问题又多体现在一些中小中介公司从中“吃差价”和“房屋银行”监管不力上。
今年5月,北京市住建委联合北京市发改委等三部门公布了《北京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中介机构及业务人员不得从事“吃差价”、协助避税、骚扰当事人、隐瞒房屋信息,并叫停“房屋银行”等20项行为。
“从政府管控角度讲,房屋销售这块因为要到政府登记备案,所以政府控制得比较严格。租赁这块因为登记备案的执行率很低,所以发生纠纷时不易解决。”伟业我爱我家(博客,微博)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说。
不 少受访人士均认为,从长远来看,要想真正解决房地产中介的乱象,亟须提高立法层级,专门立法是必由之路。“发达国家和地区,房地产经纪行业都有单独立法, 如香港有《地产代理条例》,台湾地区有《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德国有《房屋中介法》和《房地产经纪人及开发商条例》等,而中国内地目前只有一个部门规 章《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立法层级还不够高。若不能设立行业准入制度,就难以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权利义务、行为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监 督和惩罚作出规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研究员赵庆祥对记者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