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冬已至,为确保全市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温馨过年,市民政局下拨28208万元,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冬寒及“双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地全面摸底排查,掌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下拨冬春救助资金5440万元,解决全市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下拨5600床棉被、5520套棉衣裤,3400件棉大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温暖过冬。下拨城乡低保和五保供养资金7941万元,切实保障全市29.6万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下拨医疗救助资金2143万元,确保有医疗救助需要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下拨临时救助资金1289万元,帮助有临时突发性生活困难的群众渡过难关。下拨取暖费和电价补贴资金2976万元,其中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1640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1198万元、为五保对象发放138万元,确保低保和五保家庭温暖过冬。下拨优抚对象抚恤金6584万元,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正常生活;下拨医疗补助资金515万元,用于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下拨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752万元,确保全市966名孤儿基本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下拨城市“三无”人员生活补助金97.44万元,解决381名城市“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下拨困难群众殡葬补助金211万元,用于对火化的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四项基本殡葬费用补助。安排260余万元,为流浪乞讨人员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品1000余件(套),并为其开辟避寒场所。建立了400余名困境儿童帮扶档案,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