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房管局发文将清查整顿房企预售款使用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07-19
提要:  南都讯记者古优裕上月底南都报道下角某楼盘业主维权事件,开发商被指收了预售房款却逃避监管,市房管局上周五发出的一份整顿通知印证了此类事件的存在,并表示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清查整顿。房管局发文清查房企预售款使用  上周五,在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预售...

  南都讯 记者古优裕 上月底南都报道下角某楼盘业主维权事件,开发商被指收了预售房款却逃避监管,市房管局上周五发出的一份整顿通知印证了此类事件的存在,并表示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清查整顿。


房管局发文清查房企预售款使用

  上周五,在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对预售款进账情况进行清查整顿的通知》指出,该局对预售款进账情况进行了清查,发现一些企业有预售款未进专户情况,向预售合同预告登记部门提供预售款已进专户的不实凭证,甚至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支付房款PO S机刷卡回单办理预告登记,同时,有些企业不按规定将住房按揭贷款划转入预售款专户用于工程项目后续建设,而直接挪作他用等恶意逃避监管,严重扰乱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预购人的权益,市房管局要求各开发企业自发文之日起,认真、彻底地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不得继续违规操作,同时补缴应进账而未进账的预售款。该局也将对预售款账户的进账明细情况以及提供的进账凭证加强核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将按有关管理制度不予办理预售合同预告登记手续,停止预销售系统使用和预售款用款审批。根据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进行罚款。

  市房管局称,预售房款监管措施于2008年便已出台,大部分企业能积极配合,有效保障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而在5年之后这个貌似严谨的监管机制依然被诡异刺穿,6月28日,南都报道了下角某房地产项目被指开发商的预售款监管账户出现异常,有些资金开发商直接绕过了房管局这个监管部门,违规转移了预售款。监管机制何以被刺穿?市房管局一分管副局长不久前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表示,如果银行和开发商联手操作违规挪用预售款,房管局是监管不到的。而某国有商业银行办公室主任则否认了这一说法。

  相关政策

  五年前便要求预售款须入监管账号其中15%留到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动

  早在2008年,水口锦湖湾项目开发商出现捐款逃跑事件之后,市房管局就出台了对商品房预售款实施严格监管措施,按规定,开发项目的预售款和按揭款都要进入专用的监管账户,每预售一套房子,开发商前期所售房款必须直接存入房管局指定的专用账户。按揭方式购房的,首付款一定要存入监管账户;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全部款项要存入监管账户。房管局会在开发商申请已售房屋登记备案时,要求开发商出具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凭证。如开发商另设账户收款,将无法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管局还将依据《广东省预售管理条例》规定处以款项10%- 20%的罚款。

  规定要求按项目的工程进度放款,存入监管账户的款项,开发商因后期工程建设需要可以申请使用,但必须预留销售款的15%在账户内。这15%的款项其中10%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物业查验合格后即项目交楼后可以取出使用。另留5%在开发商办理出房地产权证时才可以使用。以防止业主交的首付款和按揭款被开发商挪作它用,避免项目烂尾、延期办证以及锦湖湾事件再度上演,而房管局正是其中的主要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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