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教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招到更多的学生,朱某动起歪脑筋,多次非法获取无锡市中、小学学生信息达10万多条,然后指使公司员工以拨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宣传招生,谋取利益。昨天,锡山法院开庭一审审理了此案,因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朱某及其创办的家教辅导公司被提起公诉。这是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全市首例非法买卖个人信息案。
??提供学生资源数据成入职条件
??在法庭上,朱某交代,2009年,他开办了一家教育培训机构,总部在苏州,还在无锡的崇安、锡山开了两家分校。2010年的一天,朱某认识了上门推销短信平台业务的销售员王某,王某介绍短信群发可以让招生更便利,朱某答应试用,但前提是王某要提供一些学生的数据资源,王某同意。此后几个月内,王某几次通过QQ、邮箱等将1500多条个人信息发给朱某,朱某共付给他500元。王某说,这1500多条个人信息大部分是他从网上搜来的。
??此外,10万多条学生信息来自徐某,他曾在无锡多家教育培训机构工作。去年4月,徐某到朱某公司应聘,在面试过程中,徐某提出自己手上有不少中小学学生资源数据,承诺入职后将提供这些数据。朱某公司的一名负责电话营销的员工说,徐某提供的这些数据是无锡市各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信息和家长信息,其中不乏一些名校,按上面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大多有人接听。
??去年7月,因朱某公司的员工间发生矛盾,民警到该公司侦查时,在公司电脑中发现朱某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嫌疑,这才案发。
??个人信息在网上可查到,是否属于隐私?
??网上搜索来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成了庭审的焦点之一。王某的辩护律师称,王某卖给朱某的信息资料中,“常州老板号”电子文档里1000名常州企业家的信息是王某在网上搜索到的,就在开庭前的几分钟,他还上网查询了“常州老板号”中的几条信息,仍可以轻松搜到。他认为,“常州老板号”是企业主自行发布,属公开信息,不具私密性。
??检察官表示,单条个人信息或许可以从网上搜到,但这1000多条信息涉及企业负责人的真实姓名、住宅电话、手机号码等,并非简单收集整理就能获得,信息泄露的源头就不正常。企业家的个人信息与公民个人信息一样,均属于个人隐私。
??随着网络信息及电信技术的发展,侵犯个人信息的现象日益严峻,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个人隐私造成了威胁,新的刑法修正案将公民个人信息纳入了刑法保护的范围。
??源头无法查清,买卖信息成行业“潜规则”
??锡城一位律师表示,如今社会上采用类似方式推销宣传很普遍,诸如房产、教育培训等行业内此类现象层出不穷,成为了相互竞争的“潜规则”,“点名点姓”的电话推销使得众多公民的私生活受到干扰。
??“得知自己和孩子的信息被泄露了,我很愤怒,个人隐私没有保障,经常被各种推销电话骚扰。”此案的一位受害者余女士说,她希望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这种行为。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由于案中被泄露的10多万条个人信息经多人转手,源头已无法查清。他希望“第一案”的判决能产生威慑力,让更多企业和个人意识到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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