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营改增"稳步推进 年收入500万成"分水岭"

来源:太原新闻网
2013-06-14
提要:  酝酿一个月的太原“营改增”试点工作,如今已进入管户确认阶段。6月13日,在太原市国税局“倾听纳税人心声,敬请纳税人评议”的相关活动上,记者了解到,按照相关要求,太原市“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

  酝酿一个月的太原“营改增”试点工作,如今已进入管户确认阶段。6月13日,在太原市国税局“倾听纳税人心声,敬请纳税人评议”的相关活动上,记者 了解到,按照相关要求,太原市“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将于今年8月1日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今年9月1日正常申报。据太原市 国税局初步测算,通过“营改增”,纳税人一年将减负6.71亿元。

  增值税将由国税部门征收

  据悉,目前“营改增”试点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而在“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人也将被分为两类,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年经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成为“分水岭”。纳税人年经 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的,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达500万元的,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交通运输业11%,部分现代服务 业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其它现代服务业6%,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纳税人以不含税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另外,据记者了解,营业税原来由地税部门征收管理,“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由国税部门征收。营业税收入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营改增”后的增值税仍属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级次不变,因改革形成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减负”惠及小规模纳税人

  据太原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赵和成解释,根据上海、北京等地试点情况看,总体上纳税人税负是下降的,财政收入是减收的。

  记者获悉,目前,太原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涉及纳税人8640户,外加还未确认的部分广播影视服务行业,纳税人总数可能超过8700户。另根据去年相关数据进行测算,财政收入减收将达6.71亿元,减收幅度为57.33%。

  记者了解到,此次“营改增”,减负主要集中在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包括现代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赵和成解释,比如 小规模交通运输企业理论上减负达40%左右,可直接促进就业。不过,也有部分属于交通运输行业的一般纳税人税负会有所增加。“总体来说,接受劳务方由于 ‘营改增’税负必然会下降。”太原市国税局货劳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服务产业和物流运输迎利好

  据赵和成介绍,“营改增”将给服务企业带来税金的双重抵扣效应,一方面是服务企业可以抵扣购进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金,另一方面下游企业可以抵扣其提供服务所含的进项税金,这无疑将对全市服务产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可以促进交通运输和现代物流业发展。

  交通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购入生产用固定资产、燃料等支出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将有力推动交通运输业的设备更新。此外,物流辅助服务由于抵扣机制及以前优惠政策的部分保留,总体税负将有所下降。

  除此之外,据介绍,“营改增”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扩大服务业投资和消费需求。“营改增”消除了生产和流通环节的重复征税,对投资者而言,将减 轻其用于经营性或资本性投入的中间产品和劳务的税收负担,相当于降低投入成本,增加投资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商品和劳务价 格中的税额减少,可以相应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有效供给和消费需求,同时,也可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和就业率的提升。 本报记者 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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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吐心声:税务检查能否少一点

  “我们是一家商贸企业,如今经济不景气业绩明显下滑,却还得应付各种检查,不知国税局到底有多少检查?”昨日,在太原市国税局“倾听纳税人心声,敬请纳税人评议”活动上,多位纳税人都对税务部门提出类似问题,太原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一一予以解答。

  太原市国税局大企业局局长柴建波介绍,纳税人很可能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相混淆了,一般来说,检查和评估是不同的,在国税局的日常工作中, 服务和评估比较多,但检查可能并不会很多。另据介绍,如今,太原市国税部门包含了税源管理部门、纳税评估部门、纳税稽查部门等多个部门,每个部门都会在自 己的职责范围内进行相关的检查,但这种检查一般都是规范的执法行为,而且不会重复。

  太原市国税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来说,检查只有两种,即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但这两类检查一般都是有启动机制的,日常评估都是通过数据分析和风险等级排序后,才会对有税收疑点的企业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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