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年轻港男休闲中心结识一女友,交往四个月后,称要为女友买房。不过,由于并无经济能力,他竟然想出报假警以搪塞女友。近日,男子朱某因报假警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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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报警称200万港币被抢
10日19时许,朱先生到福强派出所值班室报案称,其于10日下午14时35分许,携带了200万港币现金由皇岗口岸联检大楼过关,随后在皇岗口岸上了一辆出租车到福田口岸某小区,准备一次性付款买楼。在途中乘坐的出租车停在路边时,其被两名男子拉上另一部车,携带的200万港币现金被抢,几个小时后,其被丢在福田区福强路路边。朱先生称,这200万港币是其母亲去世后,在香港领取到的保险金,这些钱是用来给女朋友买房子的,要求警方尽快破案,为其追回损失。
接警后,派出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专案组让朱先生回忆案发细节,但朱先生都说忘记了。
认识4个月就送房给女友?
据警方介绍,在与朱先生沟通的过程中,专案组发现了很多疑点。如朱先生携带大量现金过境,未能提供任何取款手续。报警人朱先生解释称该200万港币系保险公司赔偿母亲的保险金,但也不能提供到保险公司领取的凭证。警方调查所述的上车点和被抛点的视频,也没有发现朱先生的轨迹。另外,警方还发现,朱先生与女友在休闲中心认识才4个月,就要送房子给女友?
围绕这些疑点,警方展开侦查。专案组查明了报案人朱先生于10日14时从皇岗口岸过关,与一名休闲中心知客要了3张某休闲中心的优惠券,然后乘坐该休闲中心的接待车前往该处消费,直至10日18时30分从休闲中心出来后,直接到福强派出所报案。显然,朱先生的真实活动轨迹与其报案称被抢劫过程大相径庭。
原来是报假警以搪塞女友
随后,专案组约谈朱先生。但朱先生仍然坚持其被抢200万港币现金,福强派出所蒋海泉副队长向其出示视频、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后,朱先生低头认错,承认了报假案的违法事实。
据警方介绍,朱先生报假警的起因,系其承诺在深圳送女友谢某一套房子,房价大概需要200万港币,但朱先生并无此经济能力,最后只能编个200万港币被抢的故事骗女朋友,以此搪塞过关。最终朱先生被以谎报警情依法行政拘留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