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下午发布消息称,榆林中院将于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龚爱爱原是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ldq...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8日下午发布消息称,榆林中院将于10月31日上午10时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
龚爱爱原是陕西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因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拥有多处房产,被称为“房姐”。
9月24日上午,龚爱爱案在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9月29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被告人龚爱爱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