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十余年房地产行业快速发展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偏重于规模化发展。
“房产税扩容”扑朔迷离,最新消息称高层很谨慎
5月底,国务院明确提出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让“房产税扩容”的话题再次升温。然而,有媒体援引住建部一位官员的表述称,楼市调控若想在短期内取得成效,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仍然是第一选择。房产税作为一项长期的税收政策,在楼市调控中难以“立竿见影”。“由于涉及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高层的角度来说,对于试点城市、试点时间和试点方案的选择都很谨慎。”然而,由于全国房价仍呈上涨趋势,尤其进入5月份,房价上涨的预期越来越强烈,市场对于房产税调控房价寄予厚望,预计房产税扩容在下半年会有具体动作。
房产税二轮试点
恐放弃存量房征税方向
对于广大已购房的市民来说,是否对存量房征税是最牵动他们神经的消息。近日也有媒体爆出,曾确定纳入第二批房产税试点,覆盖存量房的湖南,已停止房产税筹备工作,房产税存量房方向“夭折”。今年1月份曾经传出消息,长沙市、株洲市等多个地方均已经做好房产税税基评估,同时,房产税税率等细节也已上报至国务院待批。但同时,杭州、南京则被指确定进入第二批房产税试点,但两地房产税覆盖范围均不涉及存量房。
前两周,更多关于房产税的消息传出,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据了解,目前只有上海、重庆试点进行房产税征收,从今年开始,上海和重庆都因与新建商品住宅评价销售价格联动而有所提高。今年上海房产税适用税率分界线为27740元/m2,2012年这一税率分界线为26896元 /m2。而重庆的应税价格起点也从2012年的12152元/m2提高至12779元/m2,是重庆主城9区2012年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 6389元/m2的两倍。
第二批试点城市数量有限
对市场影响未必明显
还有消息称,虽然第二批试点城市上报的方案中在征收范围上仍以增量住房为主,但不排除会选取某一个或几个城市试点对存量住宅在一定条件下进行征收。有分析人士认为,在房地产调控过程中过度的行政化调控只是权宜之计,应在改革深化过程中进行相应的淡化处理或逐步退出。房产税试点扩容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制度建设,将加快行政调控手段淡出。由于第二批试点城市数量有限,对市场影响可能不大。
不过,最近两周层出不穷、似是而非的房产税消息,也让市民摸不着头脑。和父母联名拥有3套住房的范小姐表示,一开始听到房产税的消息,会考虑马上放掉手上一套房,或者用赠与的形式将其中一套房独立出来,只保留自己的名字。但由于办理赠与也涉及不少的契税和公证费,而且以后转让时赠与的房产要缴纳较高所得税,而且尚不知房产税是否对存量房进行征收,还是决定再看看。
另外,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有市民在限购之前就持有多套小户型单位,则可以考虑“卖小换大”,即在可以空出新的购房名额的情况下,卖掉二三套小单位重新买入一套大单位用于自住,“但如果这些小户型单位租金情况可观,其实也可能抵消到将来房产税的影响,除非有明确的换房需求,多套房业主未必需要那么心慌。”
“限签”令持续发威
5月十区成交量价齐跌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5月份全市十区一手住宅签约情况。数据显示,5月一手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53.29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5.1%,环比减少7.4%;网上签约均价15405元/m2,同比上升11.7%,环比下降5.9%;网上签约4840宗,同比减少23.3%,环比减少6.7%;网上签约金额82.10亿元,同比减少16.3%,环比减少12.9%。
不过,和去年同期相比,明显的签约面积和签约宗数减少,被业内质疑是“限签”令发挥了主要作用。在“限签”情况下,5月楼价环比4月份“应声”下跌5.9%,但和去年同期相比,却仍有11.7%的涨幅。
近期开始实行的“限发限签”令直接导致5月份中心区域成交面积大缩水。数据显示,中心六区新建商品住宅网上签约面积14.4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 38.9%,环比减少31.1%,占全市10区新建商品住宅网上签约总面积的27.1%。不过,尽管签约面积缩水,但价格却完全没有“缩水”。5月份中心六区一手商品住宅网上签约均价为24154元/m2,同步上升20.6%,环比上升2.7%。
不过,外围四区的房价也在上涨,5月均价达到12147元/m2,同比上升13.7%,环比下降1.1%。据了解,天河区猎德街5月均价高达51274元/m2,主要是猎德街成交的27宗商品住宅,其中8套位于颐德公馆,3套位于汇悦台,另外还有1套在凯旋新世界。
具体到中心各区,在“限签”的作用下,天河和越秀的5月楼价都相比4月份有明显下降。天河均价从4月份的36358元/m2,降到5月份的33645元/m2;越秀则从4月份的34826元/m2,降到5月份的29771元/m2,罕有地跌破3万元/m2关卡。
市场观察
房产税如不涉及存量房
难以构建遏制房价的长效机制
对于房产税是否会涉及到存量房,从而是否能达到遏制房价的目的,业内分歧也相当明显。有专家认为,上海试点的情况已表明,只对增量房开征对房价产生的抑制作用非常有限,以此构建长效机制,恐是一厢情愿。重庆虽涉及到存量房,但也仅限于独栋别墅,而增量房产又锁定的是高档商品房,并且试点后房价持续上涨,以此构建长效机制,同样是南辕北辙。
更有人指出,从上海和重庆的实践可以看出,不涉及全部存量房,房产税遏制房价上涨或者为地方财政增加税源的愿望都难以实现。因此,要真正通过税收手段建立楼市调控长效机制,新增试点城市必须涉及存量房,而且必须从目前房价调控最难、上涨过快的一二线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中的北广深中选择“扩围”对象。不少业内人士质疑,扩大试点范围若不涉及存量房,房产税继续试点的意义和目的何在?如果试点依旧局限于 “向增量开刀”,在上海“增量试点”的经验已经足够的基础上,为何仍要重复试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