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不掉的违建别墅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何锡荣
2013-04-16
提要: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大横浦村的村民实名向本社签名联合举报市人大代表、村委主任何崇海私建别墅,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拒不执行。据悉,何崇海所非法占有的土地位于大横浦村,何崇海于2005年开始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违建的别墅建筑面积达上万平方米,其中包括7000余平米的私人花园。

  来源:今日中国论坛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大荆镇大横浦村的村民实名向本社签名联合举报市人大代表、村委主任何崇海私建别墅,被相关部门责令拆除拒不执行。

  为了解其中原委,本刊记者亲自前往温州调查。

  被举报的村主任

  大横浦村为温州乐清下辖大荆镇所属一行政村,经济较为发达,但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相对缺乏。该村村民联名向本社反应该村村主任何崇海违规私建别墅,且拒不执行政府部门的相关处罚。

据悉,何崇海所非法占有的土地位于大横浦村,何崇海于2005年开始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违建的别墅建筑面积达上万平方米,其中包括7000余平米的私人花园。

何崇海私人别墅花园

  拆不掉的违章建筑

  据村民反映,何崇海于2005年至2008年非法占用土地,并没有受到相应的处罚。由此可见,何崇海在当地的关系不简单。

  2012年2月15日,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对何崇海非法占地建造别墅、农庄的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土资罚[2012]6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082.73平方米土地,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306.02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农庄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776.7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别墅。

已被拆除的违建别墅

  2012年5月7日,因何崇海未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乐土资罚[2012]6号)中自行拆除违法建筑2082.73平方米,乐清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乐清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乐土资罚申字[2012]50号)。

  经过温州市国土资源局、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复查、复核,已确定何崇海非法占有2082.73平方米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是违法的,到目前为止何崇海所建农庄只拆除了部分,住宅别墅未拆除,还有7200平方米的私人花园未拆除。

滩涂上至今仍未被拆除的违建别墅

  村民说:为何一个村主任的别墅就这么难拆?

  别有隐情

  与大横浦村相邻的高丽村村主任张来法说:其实这件事情不能怪何崇海,当时何崇海做这个事情是得到市里领导的支持的。而且,市里、省里都有人来过大横浦村并讨论过这个事情,得到上面口头允许,后来因为政策的改变,又因为当时只有口头承诺,并无正式的文件。所以,所有的别墅建筑都成了违法建筑。其实,何崇海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因为这个事情还被罚了80多万元;至于举报者,他们本身就有矛盾,这几年矛盾愈演愈烈。其实,举报者是一种报复行为。

  乐清土管局执法大队

  乐清土管局执法大队队长表示:至于海涂其它几栋别墅为什么没有拆除,因为那不属于我们土管局所管辖的范围,那是归海洋局管,我们所管辖区域的几栋违建别墅都已经拆除。我们土管局并不是执法主体,我们也不是(执法)想去就去,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们每一次执法之前,都需要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批示,在得到法院的批文后才可执行。现在都要求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海洋渔业局的解释

  据村民反映,何崇海不仅不执行国土部门的处罚通知书,还非法占用海域,且至今仍被多个政府部门警告甚至处罚,但仍旧有违法建筑尚未拆除。

  对此我们采访了当地海洋渔业局,并询问了如下问题:

  1、据当地村民反应,何崇海在滩涂上建的别墅是违法的,请问你们认为是否违法呢?

  2、如果违法,那么违法的面积是多少?

  3、在滩涂上的别墅建于什么时候?别墅的主人分别是谁?

  4、如果违法了,为什么还能建别墅?为什么旁边的几栋别墅拆了,偏偏这几栋没拆?

  当地海洋渔业局给我们的回答如下:

  1、关于何崇海违法填海调查处理情况。

  何崇海于2005年6月至2008年1月24日利用104国道清江——湖雾段改(扩)建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在大荆镇大横浦村外海域填海49.501亩,2008年5月20日我局已对何崇海作出“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处罚人民币801263元”的行政处罚(乐海监处罚(2008)002号),至2009年10月28日罚款全部缴纳完毕。

  2、关于杨相敖、盛近绿、刘红霞、叶加友、陈益云等人违建住宅的情况。

  经调查,2010年大荆镇大横浦村以租赁的形式将何崇海违法填海案海域范围内形成的部分陆域租给当地村民杨相敖、刘红霞、叶加友、盛近绿四人,该四人用于非法建造住宅,其中杨相敖占用海域面积227.87平方米;刘红霞占用海域面积232.95平方米;盛近绿占用海域面积239.54平方米;叶加友占用海域面积233.87平方米。2010年8月我局分别对上述四人非法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多方调查取证,我局于2011年7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给予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海域,恢复海域原状,罚款”的行政处罚,经多次催告,当事人采用回避一直不予履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我局于去年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我局根据法院要求正在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争取法院受理,依法强制执行。

  陈益云所建造的一层住宅在建设过程中已于2011年6月21日被我局联合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等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给予强制拆除。

  然而,记者在现场看到,几处被认定了的违章建筑仍旧耸立那里,似乎在嘲笑着什么…

  违法的成本

  曾有报道称,2010年广州市规划局给予保利地产西海岸项目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约为167万元,“这相当于一栋价值五六百万元的违法别墅只需要罚2万元就可以了,对于违法者来说是九牛一毛。”

  2003年国土资源部就明令“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2012年2月公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别墅类用地。对于监管渎职或失职的官员要严肃问责,决不能姑息纵容;另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对顶风作案者加大惩处力度…浙江省政府一官员表示道。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曾多次电话联系何崇海,以得到其一个说法。但,何崇海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截止记者发稿,何崇海也未能联系上。

  早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别墅,为何至今还依然骄傲的屹立着?这其中,是执法的不力,还是违章建筑的太过强势?颇耐人寻味。但,可以肯定的是,经过了大肆渲染了的集中执法之后,这些被认定为违建的别墅仍未被拆除。

http://www.jinrizglt.com/Article/tbgz/177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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