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一幢民房突然倒塌 官方两年前曾拒绝危房鉴定

来源:佛山日报
2012-12-18
提要:综合中新社、新华社12月17日电16日浙江宁波市一幢建成仅23年的六层民房突然倒塌。17日上午10时40分许,第二名被困人员在被困了近23个小时后成功获救。目前,初步原因已经查明,该倒塌事件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据介绍,倒塌房屋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位于江东区徐戎路,所倒房层为2号楼,建筑面...

  综合中新社、新华社12月17日电 16日浙江宁波市一幢建成仅23年的六层民房突然倒塌。17日上午10时40分许,第二名被困人员在被困了近23个小时后成功获救。目前,初步原因已经查明,该倒塌事件共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据介绍,倒塌房屋为6层砖混结构住宅楼,位于江东区徐戎路,所倒房层为2号楼,建筑面积近992平方米,由宁波市房地产公司开发,宁波市房屋设计所设计。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宁波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称,宁波市住建委主任信箱两年前收到过来信,称这个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当时住建委拒绝了居民的危房鉴定要求。夏海明介绍说,房屋安全鉴定一般是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由属地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因此告之来信人,要向属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后,再进行鉴定。

  “但是从今天的情况来看,我们以后也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在以后的工作中如果再收到类似的情况,市住建委也会同时告之属地房屋管理部门和安全鉴定机构同步开展工作,避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夏海明说。

  江东区明楼街道党工委书记孙骏补充说,前几年街道也收到过有关危房的反映,他们曾组织专家对这栋楼进行过鉴定。“当时的结论是,房子还不符合危房的标准,所以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孙骏说,突然发生这么严重的坍塌事故,他们十分意外。

  对于房屋倒塌原因,宁波市住建委向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经初步分析,因为该楼房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按照当时规范,底层承重砌体结构不设防潮层,且由于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砖基础结构长期处于雨水浸泡,使墙体潮湿,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

  宁波市住建委表示,以上仅是初步结论,具体原因还待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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