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三江都市报讯今年7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在2012年基础上精简下放1/3以上,办理时效在已提速50%的基础上再提速30%。10月16日,乐山市政府发布了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原25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03项...
三江都市报讯 今年7月,市政府下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各级行政审批项目数量在2012年基础上精简下放1/3以上,办理时效在已提速50%的基础上再提速30%。10月16日,乐山市政府发布了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原250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103项,精简下放率达58.8%。
昨(23)日,乐山市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媒体通气会在市政府法制办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经昨日乐山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乐山市政府决定,在第一批的基础上,保留行政审批项目68项,再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5项,其中,取消13项、下放管理层级7项、转为服务10项、暂停实施5项。自此,经过两次清理,乐山市级2012年清理保留的250项审批项目,保留68项,精简下放182项,精简下放率达72.8%,成为目前全省行政审批项目保留最少的市(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