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
图为位于雄州镇亚古城村东的污水处理厂。村民董玉坤说,他的1.5亩耕地是厂内左侧空地的一部分,09年被强征,至今已经撂荒4年。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污水处理厂位于雄州镇(该县县城驻地)亚古城村东1公里,占地60亩,厂区一期占地30亩,经过4年运作,于2008年9月28日正式开始动工,2011年4月通过招标,一期工程委托河北德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始运营至今。
2006年,雄县政府对外公布建设污水处理厂,征用亚古城村72亩土地,村民董玉坤的1.5亩用于培育杨树的承包耕地,被划入污水处理厂项目占地规划中。由于“补偿过低,征地不透明,存在少批多占”,董玉坤不同征地。
2009年5月21日,在董玉坤不知情的情况下,其承包地上的林木被雄县城建局砍伐,其1.5亩耕地被征用。
董玉坤告诉记者,耕地被强征已经4年仍没得到合理补偿,“没有拿到一分钱”。而随后的采访,更有“知情人”曝出该县分管城建副县长张占良的个人“内幕”。
村民讲述 承包地被强征、林木被毁
河北雄县雄州镇亚古城村村民董玉坤——
2009年5月21日凌晨3时左右,时任雄县城建局长白克军带领公安,城建等工作人员,将我家1.5亩耕地上的150棵直径30公分的杨树,在未征得我本人同意,及没有砍伐手续的情况下私自砍伐。
在当天早上我知道此情况后,立即向雄县城关派出所报案,时任派出所长何文嘉告诉我们,这事是政府干的,我们不立案,你们还得去找政府。随后我又去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刑警吕海涛说你们必须让派出所移交案件手续,否则我们刑警队也不受理。
几天后,时任城建局长白克军找到我,说你们的树是城建局砍的,砍下的树总共卖了3000多元,此事是政府行为,分管的副县长是张占良。后来我找过专业人士在场勘察过,150棵杨树及1.5亩地的损失按现在的价值核算大概为65万。
各有说法 围栏外的11亩地与占地砍树赔偿
董玉坤说:“从2009年至今,雄县政府从未再找我谈过补偿问题,好像砍树占地不给钱是天经地义。私自砍我们树的城建局长白克军不但调任保定温泉城管委会升任副处级,他还通过特殊手段将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其中11亩地变在自己名下,名义上的占有人是李晓奎。”
位于雄州镇亚古城村东的污水处理厂,被镂空的铁铸栅栏四面方形包围着,董玉坤曾经的1.5亩耕地,是大门内左手边的大片空地中的一部分,至今已经撂荒4年。在当地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了董玉坤所述城建局长白克军变为己有的那块地,位于处理厂背后栅栏外,大概面积10亩的一长条,依托栅栏,三面砌着砖墙,杨树成林。
记者在雄县住建局副局长办公室,见到了该局副局长高文和雄县污水处理厂经理。
高文否认了原城建局局长白克军私占围栏外11亩地的说法。
高文副局长告诉记者,县污水处理厂属于公益事业、市政项目,经过各级的严格审计,从勘察定界、水源环评,项目建设他都参与其中,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共占地66亩,围栏内的都属于项目建设用地,围栏外没有。农民占地包括树木补偿标准都是由相关部门制定,雄州镇和亚古城村负责协调,赔偿款都已经到位,唯独村民董玉坤没去领取。
而污水处理厂经理说,围栏外那11亩地本来计划用作污泥处理项目的,是属于污水处理厂的,因为各种原因没能上马,跟污水处理厂不属于一个项目。
对于董玉坤指白克军和城建局违法砍伐150棵树木的问题,高文副局长表示,此事雄州镇政府更清楚。
雄县住建局和雄州镇政府表示,污水处理厂2009年9月底必须建设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董玉坤的树一直未砍伐直接影响了工程进度,因赔偿款已按超评估价格进行了补偿,地上附着物应为污水处理厂所有。施工单位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于2009年5月份将其树砍伐,砍伐后住建局、镇村又多次找董玉坤协商树木补偿的兑现问题,因董玉坤要价太高没能兑现,“如过多的加以赔偿,其他42户势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社会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做其工作,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该户如生活有困难,我们将尽力给予适当帮助。”
董玉坤并不认同政府的说法。他认为政府并没有认真对待他的诉求,只是“在形式上谈赔偿,根本没当回事。”“在我没有同意自己的承包地被征用的情况下,树木就被偷砍了,这是什么行为?”村民董玉坤说。
题外插曲 “知情人”透露副县长“内幕”
“分管城建的副县长张占良多次在公开场合承诺,董玉坤征地问题是我分内之事,我一定会处理好。”村民董玉坤告诉记者。
“事实上,我至今从未见过张县长。”董玉坤说。
在雄县县政府办公室接待处,工作人员打了一通电话后告诉记者,张副县长接受不了采访,“张县长秘书说领导不在”,表示可以把农民的征地补偿反映材料转交张占良。
雄县本地一名自称了解张占良的“知情人”,对董玉坤的遭遇表示不平。他向记者透露了一些与征地补偿并不相关的“内幕”,并表示如果媒体感兴趣,他愿意提供爆料和相关证据——
“雄县人杜某租用雄县县城最东边旅游路南侧10亩地想建塑料厂,由于没关系办不了土地等手续,张占良以能帮助办理土地手续为由,要求杜某给自己5亩地。杜某的父亲与张签订了一份协议,答应以办理土地手续名义给张约5亩土地,张占良用这5亩地建了一家四通塑料厂,至今仍在经营,五亩地现已经价值百万以上。
2009年,县政府招商引资,进行某花园小区一期项目的开发,张是该项目总指挥。项目开建的时候,开发商董某(北京人)就答应给张3套房子,房子一期现已于2013年交工出售,开发商给的3套房子张已经卖掉了2套,除了给房子以外,张还持有这个小区的物业公司暗股……”
截至发稿前,雄县副县长张占良与记者取得了联系,他承认当年砍农民树的做法确实欠妥,“毕竟矛盾存在,会继续做村民董玉坤的工作,争取尽快把事情解决,但需要一定的时间。”张占良说。村民董玉坤则表示将“举报主管领导行政不作为和其他问题。”(付丁、何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