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新浪乐居讯(编辑:靖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出关于推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推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根据《...
新浪乐居讯(编辑:靖海)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出关于推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从2013年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推行《商品房预售方案》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北海市实际情况,由北海市住建局制订。
通知要求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需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批准的范围,结合工程进度,确定预售计划,按示范文本制订《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审查。
通知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商品房预售方案》在售楼场所进行公示,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组织销售。《商品房预售方案》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果因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发生变更等原因,引起预售方案主要内容发生变化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如果预售申报价格发生调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重新申报。新的销售价格未上报前,可售房源仍按原申报价格销售,不得停止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