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出台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意见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郭兰英
2013-05-17
提要:  【本报讯】“今后,我市的决策部门对没有开展评估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上会、不决策;项目审批部门对没有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在14个重点领域加强风险评估,力争从...

  【本报讯】“今后,我市的决策部门对没有开展评估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上会、不决策;项目审批部门对没有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近日,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在14个重点领域加强风险评估,力争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意见》提出,当前,要以征地拆迁、改革改制、涉农利益、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城乡建设、劳动保障、城镇规划、房产管理、价格调整、交通运输等14个领域为重点,加强对城乡建设、土地规划征收、房屋拆迁等重大政策制定方面的风险评估;加强对公共事业价格调整、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等重大改革方面的风险评估;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公共设施建设以及其他重大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方面的风险评估;加强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大型活动的风险评估。决策部门对没有开展评估的重大事项,一律不上会、不决策;项目审批部门对没有开展风险评估的项目,一律不立项、不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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