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英港如何征取房产税

来源:安家
2013-07-22
提要: 房产税对房价会产生影响,但程度依赖于税率高低和具体征收形式等。房产税的征收能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释放空置房屋,增加供给;还能抑制投资性需求,减轻需求压力,消除房价上涨预期。房产税的具体影响力度依赖于税率高低、形式设置(是否累进、何种减免等)以及其他影响供求的因素的状况。 &em...

   房产税对房价会产生影响,但程度依赖于税率高低和具体征收形式等。房产税的征收能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释放空置房屋,增加供给;还能抑制投资性需求,减轻需求压力,消除房价上涨预期。房产税的具体影响力度依赖于税率高低、形式设置(是否累进、何种减免等)以及其他影响供求的因素的状况。

  香港多次用差饷减免和调整物业税税率来平滑房地产市场,但效果有限。

  韩国曾用综合房地产税来打击囤地囤房,短期有一定效果,但对房地产长期趋势影响较弱。

  美国(以及包括台湾和日本在内的多数地区与国家)物业税都主要作为地方政府收入来源,很少被用作房地产调控手段。

  各国房产税一般是作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较少作为房价调控手段。

 香港

  差饷

  差饷是对土地及建筑物的出租市值征收的,属于就物业使用而征收的税项。近些年税率为5%,占香港收入比重约为3%。

  征税主体——香港特区政府物业估价署

  纳税主体——租赁、持有或占用物业者。香港法律并未具体规定差饷承担者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一般由租客与业主自行约定。如果没有其他协议,即须由使用人缴纳。

  课税对象——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税基——应课税租值。指物业于某一特定日期(近年指10月1日)的估计市值租金。香港政府要求每年进行重新评估。评估方法有租金比较法(当类似物业的租金可得时)、收支法(一般适用于公共事业、酒店、电影院等)以及建筑成本法(一般用于油库、高尔夫球场和康乐会所等)

  税率——每年由立法会厘定。但1999 年起,差饷征收率一直没有变化,维持在5%。通常,差饷占到香港家庭支出的2%左右。

  减免条款——香港对一些土地和建筑物的差饷进行豁免,包括农地及相关建筑物、宗教用途的建筑物、坟场及火葬场、政府拥有的一些物业、军事用地等。此外,政府还有权利向差饷缴纳人退还或宽减差饷。比如,经济状况较差时,政府可制定一些减免措施,降低居民税赋。金融危机之后几年,由于一些宽减差饷措施,差饷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下降到3%左右。

 地租

  香港的土地是公有制。土地所有权归政府,但使用权可自由转让。香港的土地实行批租制和年租制并行。政府土地在出让时要一次性缴纳一笔土地出让金,作为对征地费和土地开发费用的补偿。此外,每年还要为土地缴纳一定的地租。地租的税基与差饷的税基相同,税率为3%。

  课税对象——新界和新九龙的物业,以及在1985年5月27日以后获批或获续期土地契约的港岛和九龙物业。

  纳税人——土地契约业主。不管物业是被占用或空置,均须缴纳。

  征收主体——差饷物业估价署。

  税基——应课差饷租值。与差饷的税基相同。

  税率——3%。同一物业的地租和差饷一般须于每季季初同时预缴。

 物业税

  物业税是对物业所有者征收的,其针对的是土地和建筑物的租金收入(若不出租就不用缴纳物业税)。但有一些项目可进行抵扣。物业税的现行税率是15%。

  纳税主体——物业所有者。包括直接由政府批租的房产持有人、权益拥有人、终身租用人、抵押人、已占有房地的承押人、向注册合作社购买楼宇者等。若物业为法人所拥有,则法人可申请物业税免除,或者将物业税对所得税进行抵减。

  征税主体——香港税务局。

  税基——租金收入。

  税率——15%。

  减免项——不能追回的租金和物业所有者支付的差饷可以从租金收入中扣除。另外,政府还对修葺及相关支出提供了20%的标准免税额。香港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香港政府在市场下行时利用差饷减免来推动房地产行业和经济,但影响相对有限。差饷的开征增加了业主的持有成本。香港绝大多数物业的业主会尽量避免房屋空置,因而加大了供给量。但从对房价的影响来看,尽管香港在1998-2010年间,曾多次在市场下行时对差饷进行减免,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相对有限,并不能阻止房地产价格的下降。物业税的影响类似,只能减缓房地产市场短期变动趋势,不能改变长期方向。

  总体而言,香港房产税税率低,对房价整体影响有限。香港的差饷年税率大概为房产价值的0.2%-0.3%,税率较低,很难影响房产所有人的买卖决策。房屋价格更多受到其他供求方面和经济方面的因素的影响。

  韩国

  韩国的房产税主要分为两类,由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和住宅物业税,以及归属于中央政府的综合房地产税。物业税实行累进税率,税率较低。综合房产税针对价值较高的土地和住宅物业等。物业税

  物业税是一种地方税种,是对土地、建筑物等所有者按物业的评估价值征收的税种。

  征税主体——地方政府。

  纳税主体——物业所有者。包括土地、建筑物、住宅、轮船和飞机的所有者。

  税基——标准价值的一定比例。对住宅而言,是标准价值的60%;对土地和建筑物而言,是标准价值的70%。标准价值是地方政府每年6 月1日评定并公示的房地产价格,但这一公示价格往往比市场价格要低很多。

  税率——累进税率,除高尔夫球场和别墅4%以外,其他从0.07%-0.5%。韩国的物业税实行累进制,且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地、物业等设置了不同的税率。对农田实行特别优惠,税率只有0.07%;而对高尔夫球场、别墅等奢侈场所实行较高税率,税率为4%。对其他类型的土地、住宅和建筑物等,税率从0.2%-0.5%不等,相对较低。

  减免或调整条款——由于自然灾害或紧急财政需要等原因,市长或当地行政长官可将上述税率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不超过50%。然而,这种调整应被看做是一次性的调整,只适用于当年。

  房产税用途——主要用作地方政府公共开支。通常来说,主要用于当地教育,图书馆,公共设施,支付本地公务人员如警察等的开支等等。

  综合房地产税

  综合房地产税是一种中央税收。对于价值过高的土地或住宅,除了要交物业税,还要额外交综合房地产税。虽然综合不动产税是中央税收,但该税收收入会被分配到各个地方政府,以缩小地域之间的差距。

  征税对象——土地和住宅(度假屋除外)。在综合房产税的征收中,住宅包括房屋所隶属的土地。

  纳税主体——拥有的土地或住宅价值过高的的主体。对于土地而言,如果应交物业税的一般土地(空置土地等)的总评估价值超过5亿韩元,或应交物业税的特殊土地(附属于商店、办公楼等的土地)评估价值超过80亿韩元,则应缴纳综合房产税;而言,如果应交物业税的住宅的总评估价值超过6亿韩元,则应缴综合房产税。

  税基——物业总评估价值扣减一定额度的净值的80%。对于住宅而言,是一个纳税主体的住宅的总评估价值,扣减6亿韩元,再乘以0.8。对一般土地而言,是一个纳税主体的一般土地的总评估价值,扣减5亿韩元,再乘以0.8;对特殊土地而言,是一个纳税主体拥有的特殊土地的总评估价值,扣减80亿韩元,再乘以0.8。

  税率——依据土地和住宅的用途、价值不同而不同,从0.5%-2%。住宅依税基不同而实行不同的税率,从0.5%-2%不等。土地一般土地(空置土地、住宅用地等)和特殊用地(附属于商店、办公楼等建筑物的土地),税率从0.5%-2%不等,随税基增大而上升。

  韩国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在综合房地产税之外,韩国政府还出台了其他一些相关政策来打击投资性需求。比如采用高额的房产转让所得税,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5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拥有三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购买房产2年之内出售,要缴纳60%的房产转让所得税。即使在购买房产2年之后,拥有两套以上住宅的家庭在出售房产时,仍需要缴纳6%-35%的转让所得税。

  2005年韩国政府推出综合房地产税之后,房价出现了小幅下降(2%以内),但下降是短暂的,很快房价又出现的加速上升,直到2009年房价又出现大幅下调,但这次下降是外部宏观因素变化的结果。2005年下半年,韩国政府进一步扩大了综合不动产税的纳税对象,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并促进房产交易流程的透明化以减少阴阳合同。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才使得韩国房价和新开工出现了一定的回调。

  韩国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是多个政策配套作用的结果。长期来看,单单一个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并不能产生趋势性的影响,长期趋势是供求关系等一系列因素作用的结果。

  英国

  英国的房产税分为住宅房产税和营业房屋税两种,分别针对住宅和营业性用房征收。其中,住宅房产税是地方税种,针对住宅的历史评估价值征收;营业房屋税是中央税种,针对租金价值征收。

  住宅房产税

  住宅房产税(又称市政税)由过去历史悠久的“差饷”发展而来,是一个地方税种,各地地方政府根据其每年收支情况进行税额的设定。该税根据房屋在某一特定时间的评估价值进行征收,税额随房屋价值上升而增加,但有效税率却随房屋价值上升而下降。

  征税主体——底层地方政府。英国的住宅房产税是由层级比较低的地方政府征收。现在英国有326 个这样的征税当局,主要包括区议会、单一行政区、伦敦自治市和伦敦市等。一些较高层级的政府,如教区和郡,不直接收税,而是通过下属单位的资助来运行。北爱尔兰不征收住宅房产税,而是按照以前的体制征收差饷。

  纳税主体——房屋使用者。住宅房产税的纳税主体是房屋使用者,包括年满18 周岁的拥有或租住房屋的人。一些特定的人群,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学生等,不需支付房产税。住宅房产税按年计算,通常分十次支付,但个人也可以选择分12次支付。

  税基——按历史评估价值征税。房屋估值由估值委员会确定。估值委员会负责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住宅和经营性房屋的估值汇总和维护,苏格兰地区则由苏格兰评估委员会负责。当房屋由于损坏而价值减少,或由于扩建等而价值增加,或者部分开始或停止用做经营用房时,如果价值变动使得房屋处于不同等级,则应按新等级进行交税。

  定额税收——税额累进,税率累退(约0.4%-0.7%的税率)。房屋依其评估价值被分为A-H八个等级(威尔士是A-I九个等级),每个等级实行定额税收。其中,D级为基准税级,其他等级的纳税额为D级的一定比例或倍数(税收乘数)。每年各地政府确定出D级的纳税额,其他等级的税额都可以相应计算出来。虽然住宅房产税的税额随住宅评估价值的增加而上升,但其上升速度小于住宅价值上升速度,故税率实际是累退的。H级房屋价值约为A级的八倍,而纳税额却仅有三倍左右。

  税额确定方式——地方政府以支定收。地方政府根据其各项收入及支出预算计算出其预算缺口,即为需要征收的住宅房产税的总额。再除以名义D级房屋数目,就可以算出一套D级房屋的纳税额。而名义D级房屋数目是由处于各个等级的房屋的数目乘以其税收乘数再进行加总计算出来的,即纳税额与之等价的D级房屋数目。

  住宅房产税的用途——地方公共服务支出。地方政府收入的约25%由住宅房产税贡献,其他大部分来自中央政府补助和重新分配的营业房产税(我们在后面交代)。征收的住宅房产用于地方各项公共服务支出,包括警察、消防、环卫、教育、娱乐、公园、街道清理、补助公众交通、博物馆等等。

  减免条款——对未成年人、学生、残疾人等有减免。上述税额是针对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年人居住的房屋。当居住的成年人不足两人时,房屋可享有25%的税收折让。如果房屋是屋主的主要房产且最终没有人可被算作成年人,则可享有50%的房产税折扣(在计算住宅房产税时,学生、残疾人等一些特定人群不被算作成年人)。度假用房和二套房也可以享有最多50%的税收折扣。如果房屋为了满足残疾人的需要而进行了改造,则纳税人可申请将其纳税等级降一级。对低收入群体提供税收优惠,减免额度最高为100%。此外,空置房屋有折扣或减免,但长期空置可能被征收空置溢价,地方当局可决定征收高达50%的空置溢价。

  营业房屋税

  营业房屋税也称非家庭财产税,是针对经营性不动产,如商店、办公楼、酒吧、仓库、工厂等非住宅用不动产征收的。虽然该税是一项中央税种,但中央政府会根据各地人口情况等重新分配给地方。营业房屋税根据房屋的年租金收入进行征收,税率全国统一。最新的营业房产税税率在47%左右。针对小企业、工业园区和农村地区等,都设有一定的减免条款。

  英国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英国房地产市场在1990年前后呈现衰退之势,新开工、销售量和房价都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虽然这一时间与房产税改革相吻合,但衰退的主要原因却并不能归结为房产税;利率上升,经济衰退和需求下降才是房地产市场的疲弱的主要原因。房产税虽然对房地产市场有重要影响,但其主要作用还是作为地方政府收入的来源,而非房地产调控的手段。

  美国

  美国房产税实际是物业税的一部分。所谓物业税(property tax,也可译作财产税),是对各种动产(如汽车、移动房屋等)和不动产(指土地和固定在土地上的财产如建筑物)征收的税收。房产税是个地方性税种,为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部分。它针对房产的评估价值征收,税收收入是用作地方政府服务的资金。各地政府在房产税的征收上有很大的自主权,可自行决定其税基、税率、减免条款等等。

  物征税主体——地方政府。美国实行联邦、州、地方三级税制。物业税一般是由州以下的地方政府征收。州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通过立法设定物业税的最高税率,从而由地方政府遵从。

  纳税主体——房屋所有者。

  税基——房屋的评估价值。政府会定期估计房屋的公允市场价值。但课税额并非房屋的公允市场价值,而是公允价值乘以一个评估比例来确定。不同地区的评估比例不同,在同一地区内,不同年份、针对不同类型或用途的物业也不同。如果屋主对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可要求重新评估。通过对不同类型物业实行不同的评估比例,政府也可是实现一定的政策倾斜。

  税率——各地地方政府确定。地方政府一般根据预算收入和总支出情况决定房产税的总征收数额,再根据评定的计税价值确定税率。各个地方决定税率的方法各不相同,但要受州法律的一些限制。经济比较发达的加利福尼亚州为1.1%,经济不很发达的得克萨斯州为3%。税率由各州的议会提出议案,由选区内的选民投票通过。具体征收由郡(相当于国内的地级市)税务部门负责。地方政府确定的税率受到州税法制约,只有获得州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

  减免条款——各个地方设置了不同的减免条款,实际上实现了累进的税率。包括对住宅、退伍军人、产业园区、慈善机构等的减免。几乎所有的地区都对自用住宅提供减免,但各个地区方式不同;比如加州是对课税价值给予一个固定金额的免税额,有些州是按财产课税价值给予一定比例免税额。此外,一些州采取了“断电器”规则防止低收入者的税赋太高。具体而言,当物业税超过家庭所得一定比例时,超过部分可扣抵所得税或获得返还。这一措施的主要受益者是老年人,因为他们的收入水准较低,而物业税却相对较高。

  房产税可抵减所得税。在计算所得税时,房产税和住房抵押贷款的利息支出都可以从所得收入中扣除,即降低了所得税的税基,从而降低了纳税人的综合税赋。

  房产税用途——房产税主要用作地方政府公共开支。通常来税,主要用于当地教育,图书馆,公共设施,支付本地公务人员如警察等的开支等等。一般房产税高的地区,学校也都要更好,因为有更多的财政支持。相应区域的房产,每年的增值空间也大。

  美国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

  因为美国房产税历史悠久,因而很难判别征收房产税前后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但有很多研究建立模型或采用计量分析了房产税税率变化的影响。多数研究表明,房产税税率升高(或减免的消除)将降低对住房的需求,导致房价下降。但也有研究表明,在某些假设下,税率变化主要反映在房价变化上,对住房需求的影响很小。Dennis /R. Capozza(1998)的研究还表明,移除房产税减免将导致房价整体下降5%,且高房价的地区下降幅度更大;例如,房产税减免的移除能导致波士顿房价下降15%。

  总结:对中国实施房产税的借鉴价值

  从各国的情况来看,房产税一般是用作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资金来源,而较少作为调控房价的手段。各国房产税一般税率不高,主流税率占住宅价值的0.2%-1.4%,对家庭的支出的负担也比较低。我国若对存量房征税,对住宅的供需和房价都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力度依赖于税率高低、房产税的设置(是否累进、何种减免等)和其他影响供求因素的状况。鉴于现有土地出让收入比较高,要想利用房产税来完全抵补土地出让收入会比较困难。

  各国房产税一般税率不高,对家庭的支出负担较低。各国房产税征收基础不同,有的按租金价值,有的按市场评估价值,还有的按历史评估价值征收。房产税税率一般不高,在我们研究的几个国家里,主流税率能占到住宅价值的0.2%-1.4%。房产税一般不会成为家庭的重要负担;香港的差饷平均占到家庭支出的2%,美国物业税平均占家庭收入的近3%。从对地方政府收入的贡献来看,除了香港贡献较低(3%),其他多能占到地方政府收入的25%-40%。而地方政府在对农田、教育、宗教等实施政策倾斜时,通常还会给予一定的减免。

  房产税一般作为地方政府收入来源,较少用来调控房价;纵使调控也效果有限。从各国经验来看,房产税一般是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提供资金来源,较少作为调控房价的手段。韩国曾通过综合房地产税来打击囤积房屋,香港通过调整差饷减免和物业税税率来平滑房地产市场的波动;这些政策产生的了一定的效果,但效果多是短期的,且单一房产税的效果并非十分显著。从长期看,房产税并不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长期走势。

  我国若对存量房征收房产税,对住宅的供需和房价都会产生一定影响;但想利用房产税完全替代土地出让收入比较困难。房产税的征收能增加房屋的持有成本,释放空置房屋,增加供给;还能抑制投资性需求,形成房价下降预期。但其具体影响力度依赖于房产税的税率、形式设置(是否累进、何种减免等)和其他影响供求因素的状况。在房产税税率为1%的假设下,对房屋市值征收的房产税还不及现有土地出让金的一半。因而,用房产税来完全取代土地收入估计会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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