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将实施资源环境审计

来源:新浪乐居
2013-12-04
提要: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淮南将实施资源环境审计为维护资源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颁布《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此举乃开创全国先河,标志着淮南这一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工作步入...

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淮南将实施资源环境审计

为维护资源环境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市政府以政府令形式颁布《淮南市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办法》,并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此举乃开创全国先河,标志着淮南这一资源型城市的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工作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办法》规定,市、县(区)审计机关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涉及资源环境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资源环境政策执行、资金管理、项目建设与运营情况及应当依法进行资源环境审计监督的其他情况四个方面。《办法》要求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资源环境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结果可以作为考核评价的依据。市有关部门及县(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审计机关实施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建立资源环境审计监督工作协调机制,完善联合审计、联席会议、信息交流与通报、审计整改与审计结果利用等工作制度。

《办法》明确,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本地区资源环境管理的目标任务,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可采取直接审计,或组织内部审计、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等方式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建立资源环境审计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聘请具有资源、环境、法律、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资源环境审计活动。《办法》同时指出,审计机关可以采取联合审计、联动审计、专业审计融入等方式,在开展财政、投资、金融、企业、外资、经济责任审计对涉及资源环境事项进行审计。

据悉,制定出台该《办法》,是我市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四争”战略目标、推进“两型城市”建设、维护资源环境安全的重要举措,对于指导市、县(区)审计机关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具有重要意义,将成为淮南市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指挥棒”。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