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6年 翠名居40余业主未见房产证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3-11-13
提要:  南都讯记者冯强在火炬开发区江陵大道与岐关东路交会处,翠名居小区的40多名业主仍在为办理房产证发愁。2007年购买翠名居小区房产后,二期100多名业主前后三次状告开发商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面二批业主告赢了,房产证下来了;我们第三批,去年赢了官司,但到现...

  南都讯 记者冯强 在火炬开发区江陵大道与岐关东路交会处,翠名居小区的40多名业主仍在为办理房产证发愁。20 0 7年购买翠名居小区房产后,二期100多名业主前后三次状告开发商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面二批业主告赢了,房产证下来了;我们第三批,去年赢了官司,但到现在也没有执行。”南都记者多方联系南粤房地产老板黄志荣,没有获得回应。该公司一名销售人员说,公司已经没钱了。市住建局回复说该公司的资质证已经失效。

  打完官司至今未见执行

  根据投诉的业主出具的法院民事调解书,2007年9月26日,业主与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签署购房合同,以24万元购买火炬开发区翠名居2期B1栋一处房产,合同约定2008年2月28日交楼,拿房产证时间为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30个工作日内。但直到2011年,业主未见到房产证。当年末业主将南粤房地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即时办理房地产权证书,同时开发商须从2011年11月24日起至房地产权属证书交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

  2011年11月24日,经过市一法院调解,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承诺在2012年5月31日前为办好房产证,若不能按期办理从2011年1月1日起至办好证止,以房屋总价款为基数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违约金。

  然而到了2012年6月,南粤房地产公司仍未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落实。随后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截至发稿时,仍未办下来房产证。

  无房产证业主入户成问题

  南都记者了解到,因为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翠名居业主曾多次状告开发商南粤房地产公司。业主尹小姐说:“我们业主分三批去告了黄志荣,前两批告了也得到了执行,房产证就办下来了。”该小区业主周小姐是第二批状告南粤房地产公司老板黄志荣的人。她说:“去年初法院判下来,房产证没多久就办下来了,开发商出的钱,诉讼费也是他们给的。”

  尹小姐说,因为材料不齐,她比第二批业主晚了一点状告开发商。她说:“现在告赢了,房产证也没有办下来。”据了解,因为没有房产证,业主们都遇上不少麻烦。尹小姐说:“我女儿现在三岁该上幼儿园了,没有房产证积分入户就不够,还不知道到哪里去上学。”业主王先生说,他支付了50平方米的房款,但实际测量面积只有48平方米。他说:“开发商说办房产证的时候把钱补给我,但现在证都没下来。”

  南都记者了解到,在翠名居二期业主当中,目前仍有超过40名业主仍没有办下来房产证。

  销售:给老板打电话他不接

  昨日,南都记者拨通了南粤房地产老板黄志荣的多个电话,但都无人接听。据曾在该公司担任销售的刘小姐介绍,翠名居共有600多户,其中二期100多户,没有办房产证的业主多集中在二期。“一期2007年开始卖2008年收房,除了小部分基本都办了房产证。”她说,南粤房地产公司原来的法人代表叫蔡国明,2008年时更改为黄志荣。“黄志荣来的时候,公司已经基本没有钱了。”

  刘小姐介绍说,二期100多户业主原来都没有办下来房产证。“业主分批次去告,后来公司拿仅剩下来的钱去办了证。”据她介绍,一般办理房产证,开发商需要支付几千元钱。“对没有开发票的业主,开发商就要几万块钱,有的还要交滞纳金。”她说,办了这批之后,后来就再也没有钱了。她说:“我现在打电话给黄志荣,他也不接电话的。”

  昨日,在中山市红盾信息网上,南都记者未查阅到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的任何信息。

  [部门回应]

  市住建局:该公司资质目前已失效

  由于一直没有办下来房产证,翠名居数十名业主曾联名向多个市级部门反映问题,但多数石沉大海。市住建局在《关于翠名居业主来访的回复意见》中说,经过调查,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法人黄志荣,资质等级为四级,公司地址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大岭管理区联接路。市住建局说,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于2008年4月28日办理资质升级后,未在资质有效期内办理换证手续,该公司的资质目前已失效。

  [延伸阅读]

  南粤房地产公司卷入宫花村书记贪污案

  10月中旬,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火炬开发区原宫花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张连合、原宫花村书记郭仲强等3人,涉嫌侵吞宫花村土地征用补偿款高达1.27亿元。

  根据公诉方指控,2000年到2005年期间,被告人张连合伙同卢伟健多次到澳门赌场赌博并欠下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被告人张连合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郭仲强密谋,由卢伟健分别以中山市致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山市创盛商贸有限公司、中山市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山市南粤房地产公司的名义与宫花村委(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借款协议书》、《合作开发山地协议书》、《资金投入协议》等七份协议书,后经被告人郭仲强、张连合擅自决定多次将宫花村款项借给卢伟健,共挪用资金人民币16137771元用于偿还赌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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