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租房租金实施新标准 每平方月租金最低4.7元

来源:新浪地产
2015-04-17
提要:??为规范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南宁市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在开展抽样调查、广泛调研、组织测算、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出台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

??为规范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规定,南宁市物价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财政局在开展抽样调查、广泛调研、组织测算、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联合出台了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投资建设单位可在最高限价范围内自行确定实际执行的租金标准。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南宁市居住用地划分为五个土地级别,同时,考虑到房屋的一层和顶层居住条件和舒适度比其它楼层有所降低,为此,相应地制定了五个居住区域地段、高层(含小高层)和多层、一层顶层和其他楼层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一级区域的租金标准最高,五级区域的租金标准最低。如: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标准为:一级区域高层(含小高层)住房的一层和顶层11.2元/㎡,其他楼层12.5元/㎡;多层住房的一层和顶层9元/㎡,其他楼层10元/㎡。五级区域高层(含小高层)住房的一层和顶层5.9元/㎡,其他楼层6.6元/㎡;多层住房的一层和顶层4.7元/㎡,其他楼层5.2元/㎡。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最高限价标准比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高15%。

??目前南宁市21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16200套住房分布在三级区域的约占33%,四级区域的约占51%,五级区域的约占16%,一级和二级区域暂无公共租赁住房。按照政府投资建设在三至五级区域高层(含小高层)公共租赁住房的其他楼层租金标准计算,平均租金标准为8.4元/㎡·月,若承租50㎡的公共租赁住房平均月租金额约为420元/月·套,占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外来务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比例约20.31%,占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平均比例约13.54%。与人均GDP在1000美元至3000美元阶段的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居民住房消费支出占家庭人均收入比重15%-30%对比,南宁市制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仍在承租对象的合理负担范围之内。

??另外,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还明确规定了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实行租金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实行租金减免,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25%收取;承租社会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文/价格综合处 南宁市物价局)

(原标题: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