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称,十八届三中全会有望对土地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未来一段时间土地改革具体路径倾向于地方先行试点,然后带动制度突破。其中,浙江嘉善和杭州、广东南沙、安徽宿州等,有可能成为新一批“吃螃蟹者”,从而带动“土地换股权”、土地流转信托等方面试点推进。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十八届三中全会有望对土地改革做出总体部署,但在制度层面短期可能难有重大突破。未来一段时间,在土地改革具体路径选择中,地方试点先行,然后带动制度突破的模式可能更获青睐。
今年初,国土资源部在布置今年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领域主要工作时,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着墨较多,包括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和探索、深入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出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总结推广农村土地股份制改革经验和做法。
分析人士认为,这种侧重点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有所体现,即农村土地制度的突破空间将大于城镇用地。
权威人士表示,尽管具体内容尚不明确,但在未来的农村土地改革过程中,政策目标已明朗: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将土地改革与金融领域结合、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这种方向与推进城镇化和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的目标相符。
5月以来,国土资源部针对不同的政策主题,组织多轮调研。尽管外界期待中央层面能有实质性政策出台,但多数分析人士认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土地资源禀赋等差异,“一刀切”的政策措施恐难以推出。未来政策路径将倾向于对不同类型试点进行深化,在合适时机进行推广,然后通过“以点带面”方式促进政策突破。
在农村土地改革试点过程中,浙江无疑是先行者。知情人士表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嘉善,很可能被纳入“新土改”试点范围。
杭州、宁波等地实行的“土地换股权”模式,有望以试点形式得到推广。6月,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和副部长王世元在杭州调研时指出,留用地制度(“土地换股权”为该项制度的重要方面)是杭州市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反哺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既有效推进征地工作,又持续保障失地农民权益,杭州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为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出一条新路子来。
《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草案)》近日起征求意见,明确了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海南也制定《海南省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尝试制度突破。
分析人士认为,土地改革将主要在现有方向基础上推进,实质性突破恐难实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业已做出尝试的城市可能再度“吃螃蟹”,成为新一批土地改革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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