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股市一路高歌猛进,股民大多喜笑颜开。但这对象山的老股民陈先生来说,却是煎熬。
4个月前,他打算买房,“为了支付首付,我忍痛抛掉了手中市值逾百万元的股票”。谁知买卖因为种种原因未成,130万元白白在房管处的托管账户里呆了2个月。
最近,陈先生把卖主和中介机构都告上了法庭,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他提前割肉造成的收益损失共计50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承担补偿责任。昨天记者获悉,象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1为了买房提前“割肉”
陈先生今年40左右,在股市沉浮多年,是资深股民。
从去年年底开始,股市迎来了大牛,陈先生看着账户里的股票市值噌噌上涨,心里乐开了花,但到了今年2月,他不得不在股市和买房中做个选择。
因为他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350万元的别墅,2月5日,是双方签合同的日子。
这套别墅的首付是130万元,陈先生手里没有那么多现金,钱他都投进了股市,因此在和房主方某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后,他就打算割肉套现了。
2订完合同才知房子被抵押
就在陈先生打算把钱打入房管处的托管账户之前,他发现因为方某和别人有债务纠纷,房子居然被抵押了。
“这个情况我在签订合同之前根本不知情。”陈先生说,方某一直跟他保证债务很快就能解决,于是2月9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方某结清与他人的债务纠纷及银行贷款,陈先生将首付款130万元打入房管处三方托管账户内,在办妥过户手续,办好房产证后十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有了这份补充协议,陈先生才定下心来,次日,他狠心卖了股票,先履行了首付款的义务。
陈先生说,让他没想到的是,方某却迟迟没能解决债务纠纷,房子最终被法院查封。当时他很焦虑,再次找方某理论,但方某跟他信誓旦旦地保证,他将信将疑,再次陷入等待,但直到4月2日,还是没有结果,他彻底绝望。无论方某再怎么跟他保证,他坚持解除合同,最终方某也只得同意。
3索赔50万元股票收益损失
首付款是退回来了,但陈先生依然觉得亏大了。
对当时决定买这套房子,他十分懊悔,“就是因为买这套别墅,我错过了好几波大行情。如果不提前割肉,我在股市的收益应该也有好几十万了。”
陈先生认为,方某的行为构成了违约,中介也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因此他要求方某双倍返还他在订合同那天支付的2万元定金,并且赔偿他在股市提前“割肉”造成的收益损失共计50万元,其中中介机构承担补偿责任。
目前,案件才刚刚受理,陈先生的诉请尚待房主方某和中介机构进行答辩和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