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发电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昨开始签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2013-08-05
提要:  昨日,贵阳发电厂棚户区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签约正式开始,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入实质阶段,签约期限截止到9月17日。如期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将获得每户5万元的奖励。  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如期签约搬家奖5万  据了解,为充分体现...

  昨日,贵阳发电厂棚户区及周边旧城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签约正式开始,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进入实质阶段,签约期限截止到9月17日。如期签约搬家的被征收人,将获得每户5万元的奖励。

  两种方式进行补偿如期签约搬家奖 5万

  据 了解,为充分体现棚户区改造“依法惠民”的原则,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结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制定居民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基础上,还出台了相关的居 民房屋征收补助方案和奖励方案。根据规定,凡属该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进行补偿。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家 的,将获得每户20000元的签约奖励和每户30000元的搬家交房奖励。

  选择房屋安置的被征收人,原房与产权调换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同等套内建筑面积内互不补

  房 屋差价款,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原房的,超出部分被征收人按照相关梯级优惠政策进行补款购买;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家并交房的,在原 房合法建筑面积评估价基础上上浮30%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无证自建房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家交房的,可按房屋面积获得相应的工料补助。

  居民不便现场签约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据了解,被征收人只需带齐相关文件资料,即可前往签约点办理签约手续。不便前往现场办理的被征收人,可委托他人携带好有关资料和法律认可的委托书到现场代办,也可由签约点派出工作人员提供上门服务。

  南明区房屋征收部门提示,政府征收有别于商业拆迁,房屋征收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依法、惠民、阳光、和谐地推进征收工作。被征收人逾期未签约的,将一律不能享受有关奖励和优惠补助政策。

  针对在项目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签约的被征收户,房屋征收部门将报请南明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的相关规定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由南明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链接

  贵 阳发电厂始建于1926年,2012年5月厂区永久性关停。该厂区域背山面水,地处贵阳主河流南明河沿岸,右临凤凰山,距老城区中心仅3公里,属于市中心 的稀缺地块。经贵阳市政府批准,在贵阳发电厂棚户区及周边地块进行项目建设,将其改造成为集商业、居住、公建为一体的大型城市综合性山水社区。该项目改造 用地包括贵阳发电厂厂房及周边老居民区,总投资约30亿元,占地面积近19万平方米,建设面积近1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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