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9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截至8月底,合肥市已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0555套,完成率100.57%;基本建成7037套,完成率100.52%,提前完成年度新开工30382套,基本建成7000套的目标任务。今年以来,合肥市政府统揽负责,区级政府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市、区联...
9月26日,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截至8月底,合肥市已开工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30555套,完成率100.57%;基本建成7037套,完成率100.52%,提前完成年度新开工30382套,基本建成7000套的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合肥市政府统揽负责,区级政府具体负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市、区联动,以区为主的征迁安置、准入审核等运行机制。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分解下达2016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合政办秘〔2016〕31号),明确年度目标,区分部门职责,强调注意事项,切实做到任务清、目标明、要求严。
据了解,合肥市还先后出台《合肥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合肥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关于优化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批流程与资金拨付的有关意见》、《合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同时,棚户区改造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坚持“三榜公示”,将征迁人数、房屋面积和拆迁安置方案要点分别在社居委(街道)、辖区政府和市级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资金方面,合肥棚户区改造资金实行区级平衡、市级统筹。对群众呼声高、改造迫切、成本投入大的项目,首先由区进行项目捆绑,如无法实现资金平衡,则由市级统筹。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国开行合作,争取国开行棚改信贷和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多渠道筹集安置住房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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