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市区新建住宅要配建中小学

来源:洛阳商报
2013-09-10
提要:  洛阳市中小学建设有了新规定  城市区新建住宅要配建中小学  ■记者万一  商报讯昨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设中小学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市城市区...

  洛阳市中小学建设有了新规定

  城市区新建住宅要配建中小学

  ■ 记者 万一

  商报讯   昨日,市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洛阳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建 设中小学管理办法(讨论稿)》(以下简称《办法》),今后,我市城市区新建住宅项目要配套建设中小学。另外,市第一中医院根据当前业务拓展和新区医疗配套 设施的需要,将在新区再建设一个新院区。

  城市区新建住宅要配建中小学

  根据《洛阳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省政府143号文件精神,城市区每5000人口应规划建设1所6个班的幼儿园,每1万人口应规划建设1所24班规模的小学,每2万人口应规划建设1所36班规模的中学。

  《办法》规定,在我市城市区内,房地产开发商从事商业住宅开发,必须根据所开发建筑面积承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的责任。

  按规划技术要点,具备配建条件的,可选择自行配建或出资建设学校;不具备配建条件的,应出资建设学校。凡在之前详细规划中已经明确的中小学等教育用地,由所在地政府划拨,不得因出资建设而取消教育用地。

  其中,凡自行配建学校的,由房地产开发商与小区所在区政府签订配建协议,并按照中小学建设规范和标准组织建设,由所在区政府组织教育、规划、住建等部门实施监督和验收。

  城乡规划部门在审批拟上市商品住宅用地时,应根据中小学校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条例对配套建设中小学校提出《规划技术要点》,按批准的住宅建筑面积收取教育设施配套建设资金并上交市财政部门。

  新区将再添一家医院

  市政府常务会议还原则通过了市第一中医院利用德国促进贷款建设新区医院的申请。

  据介绍,市第一中医院是豫西地区唯一集医、教、研、预防、康复于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院,目前全院占地面积2.26万平方米,开放床位650张。拟建设新区医院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将通过德国促进贷款获得部分建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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