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于8月9日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报告显示,3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资金缺口、分配腐败、质量问题……保障房争议不断,跨越式发展亦备受质疑。2011年,请客的中央大方地提出了五年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的宏大目标,据测算1000万套保障房约需1万亿元,远超负责买单的地方政府承受能力。资金短缺引发后续的数量注水、重量不重质等一系列问题。除了保障房“豆腐渣”工程问题外,近日有报道指在保障房覆盖率仍然很低的情况下,居然出现四省空置五万套的现象,原因是位置太偏僻又无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缺乏生活居住价值的保障房也属于质量问题,被退租闲置沦为摆设完全失去惠民生意义。
应付式完成任务却忽略质量,多建这样的“保障房”反而浪费。况且,即使是这种质量的保障房数量上都难保证。审计署至今对保障房进行了五次审计,虽然每次审计的省区市不同,但有些老问题仍重复出现,令保障房的实际覆盖率大为缩水。
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就是其中之一。保障房本身不能为地方政府带来经济效益,只要数量达标即可满足政绩需求,在违法成本低、预算软约束的状况下,近年地方财政紧绌,若数量可通过其他方式达标,自然更乐意将资金挪用到有更高经济回报的地方。而专项资金被挤占,则一定程度上与保障房先天不足的规划方式有关。自身财力不足的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保障房的死任务,唯一的方法是向市场要钱,除了卖地和地方融资平台,更便捷的方式是找开发商在建商品房的同时配建保障房。保障房微利甚至零利,天然逐利的开发商不可能白做工,利益输送几成必然结果,挤占专项资金就是其中的一种。2009年,陕西商洛获1600万元专项资金用以建设600套廉租房,结果获得拨款后规划悄然变为200套而实际建成仅72套,千万元专项资金就此被开发商挤占。
专项资金被挪用或挤占,都将导致保障房实际数量的减少。而在保障房实际数量比名义数量大为减少的情况下,经过分配环节到住户入住,又有一批应被保障的人被挤掉。
分配不公也是每年体检都有的老毛病,今年的审计发现,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3.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3亿元,另有1.13万户家庭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2975套,重复领取租赁补贴2137.55万元。在这些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中,一部分是地方政府批给机关事业单位以福利房凑数的“贴牌”保障房,住户自然也是“贴牌”中低收入者;而另一部分则来源于分配腐败,真穷人输给关系户、开宝马住保障房、一人有几套保障房,这样的分配丑闻近年来并不罕见。无论是“贴牌”保障房还是分配腐败,最终的结果都是被过度保障的人占用了急需保障的人的福利。
总量减少与分配不公叠加,导致最终的保障覆盖面大为减小,保障房的效果亦大为减弱。挪用专项资金、分配腐败等行为理应被问责,但同时亦应意识到,连续五年审计中此类行为有增无减,单纯强调加强监督甚至行政高压,对增强保障房的建设与分配保障并无助益。先天不足的规划方式让资金缺口成为必然结果,按需求提供保障房比建后分配来得科学,适时调整保障房规划方式实有必要。政府不可能在保障房的建设与后续管理中做甩手掌柜,但也需注意行政权力的过度涉入,与其任由利益输送在暗地里滋长,不如设置土地出让金优惠等明面上的政策补贴保障开发商利益,而政府从执行者回归监管者之位。至于作为最后保证的分配环节,即使采取按需求建设的轮候制,目前的权力状态下,资格审核的公正性仍然是个死结。
保障房保障了谁,谁又能保障保障房?这个问题的答案目前很难令人满意。对保障房的五次审计中,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与分配不公等痼疾依旧。在这场跨越式的保障房混战中,先天不足的规划方式难辞其咎,现时的建设与分配机制亟待反思。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房项目被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如何令其建设与分配得到保障却仍然是个问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