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公安交警大队民警让证据说话侦破重大交通事故案中案

来源:    
2015-11-30
提要:2015年10月18日18时40分,206省道上蔡县邵店镇小张楼路段“壳牌”石化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一辆车牌号为豫QB的中型普通客车与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无号牌三轮汽车驾驶

  2015年10月18日18时40分,206省道上蔡县邵店镇小张楼路段“壳牌”石化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一辆车牌号为豫QB的中型普通客车与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无号牌三轮汽车驾驶人刘路和乘车人王某受伤,乘车后经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值班民警齐冬松、刘军伟、马战波、杨国民接到县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电话,迅速到达206省道该县邵店镇小张楼路段“壳牌”石化加油站南20米处的事故现场。并立即摆放反光锥筒等警示标志,保护现场,勘查取证。

  民警看到豫QB中型客车,头北尾南停在道路东侧,一辆无号牌三轮汽车侧翻在中型客车左前轮处路面,三轮汽车严重损坏,车斗与车体解体,车斗掉落在三轮汽车西1米处路面。豫QB中型客车前挡风玻璃被撞碎,左前轮也被撞瘪。在客车左侧尾部有一片血迹,距无号牌三轮汽车南3米处,有一片血迹,分别是无号牌三轮汽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所留。三轮汽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已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

  出警民警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遂分兵二路:民警齐冬松、刘军伟对现场进行拍照、丈量、绘图固定证据。提取现场撞击碎片等散落物;民警马战波、杨国民及时从事故现场赶至我县协和骨科医院,查看伤者伤情。无号牌三轮汽车驾驶人刘某伤情稳定。乘车人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经询问刘路得知:乘车人名叫王某,系该县黄埠镇小王营村老王营村人。当时,王某坐在刘某驾驶的三轮汽车驾驶座位旁边。民警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分管事故处理工作的副大队长苗海军进行汇报后,并在公安信息系统调出了死者王大汉的身份信息:王某,男,生于1963年3月30日,该县黄埠镇小王营村老王营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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