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开展“三违”治理工作扫描

来源:十堰日报
2013-12-03
提要:  ■特约记者刘涛庹海波  全市“三违”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张湾区大造声势、重拳出击、勇于亮剑,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治违风暴。  大造声势:700户群众主动退房  “您好,我们村李某盖房子...

  ■ 特约记者 刘涛 庹海波

  全市“三违”治理工作启动以来,张湾区大造声势、重拳出击、勇于亮剑,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治违风暴。

  大造声势:700户群众主动退房

  “您好,我们村李某盖房子‘越界’了,请你们过来看看。”11月16日,张湾区“三违”治理办接到群众举报电话。这是张湾区借助群众力量发现违法建设、监督建设行为带来的可喜变化。

  为使治违工作家喻户晓,张湾区坚持舆论先行,深入开展“三违”治理宣传进社区、进楼栋、进家庭、进工厂活动,广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同时,该区拉网式普查登记“三违”建筑实物,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张湾区对违建行为“零容忍”,强制拆除顶风违建房屋,查处涉违公职人员。通过治理“三违”,出行安全了,道路畅通了,采光 正常了。得到实惠后,一大批群众积极举报违建、咨询治违政策、提出整治建议。全区80余户违建户自发拆除超面积房屋、缴纳罚没金,共有700户群众主动找 开发商退房。

  重拳出击:拆违26万平方米

  11月18日,张湾区组织执法人员来到汉江路街办李家院村四组,依法拆除两栋共4216平方米的违建房。

  为科学推进“三违”治理工作,张湾区重拳出击,确定新增违建,顶风违建,压占市政设施违建,影响消防、生活安全的违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建“五必 拆”原则。该区明确规定,严禁党员干部等公职人员为违法对象说情、干扰“三违”执法,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支持治违工作、带头拆除违法建筑。同时,坚持 “一把尺子量到底”,采取以查促罚、以拆促罚、以封促罚的分类处理方式,保障拆违工作快速推进。

  据统计,去年以来,张湾区依法强制拆除和自拆违法建筑522起,面积达26.12万平方米。

  勇于亮剑:查处21名涉违人员

  日前,张湾区纪委作出处分决定,对违法参与建设小产权房的红卫街办界牌社区党员肖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此前,张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王某民、王某平、王某涉嫌违法建设”案件。

  为打赢“三违”整治攻坚战,防止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参与或为违法建设提供便利,张湾区推行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联合办案机制,向涉违党员干部和开 发商“亮剑”。同时,该区将“三违”治理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对参与、纵容、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一旦发现,给予从重党纪政纪处分。 对履行职责不积极、查处违法建设不力、顶风进行违法建设的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坚决问责到底。

  “三违”治理以来,该区先后有11名涉及违法建设、非法出租土地的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名领导干部被检察机关批捕;8名参与违法建设的开发商被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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