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条例13年首次修订 让天价公积金不再出现

来源:新浪地产
2015-12-02
提要:参加新浪乐居买房团购活动报名表买房姓名:联系方式:意向房源:??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近年来,缴存悬殊、资金沉淀、使用不便,住房公积金诸多问题持续引发广泛关注。??如何改变缴存“肥瘦不均”??避免“天价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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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13年该条例首次修改。近年来,缴存悬殊、资金沉淀、使用不便,住房公积金诸多问题持续引发广泛关注。

??如何改变缴存“肥瘦不均”

??避免“天价公积金”?

??【条例修订】修订稿明确提出,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上限不高于12%,下限不低于5%。

??过去公积金条例公平性被质疑最多的是各地、不同行业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一。一些地方电力、金融等国有垄断行业的公积金缴纳基数多达四五万元,个人和单位合计缴纳公积金上万元,而餐饮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低收入群体只有一两百元,公积金差距几十倍,加剧了收入分配的鸿沟。一些群众期待,条例修订通过后让“天价公积金”不再重现。

??增值收益频被“化私为公”

??如何保障缴存人权益?

??【条例修订】删除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

??现行条例明确规定,公积金属于缴存人所有,只是由专门机构代管。然而,近年来,全国多地出现“公积金收益用途”争议。广州市政府公开的数据显示,自1992年广州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广州公积金20多年的累计收益超过一半进入了财政的“口袋”。

??政府“代管”收益却被“化私为公”。“增值收益上缴财政,用于保障房建设,相当于政府拿了属于部分缴存人的收益,转嫁了自己应承担的公共服务责任,损害了缴存人利益。”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说。

??个人收益跑不过CPI

??如何能不“坐等贬值”?

??【条例修订】促进资金保值增值。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截至2014年底,公积金贷款余额为2.55万亿元。有业内人士估算,如果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房贷资产证券化率能够达到50%,可提供超过7万亿元的流动性。

??不少群众表示,条例说了提高公积金增值收益,也提了具体渠道,但对增加收益后百姓能享受到多少增值收益却没有明确,“政策还得说明白”。

??限制多提取难

??如何让公积金成为“住房货币”?

??【条例修订】在原来购房、支付房贷之外,租房、装修、支付物业费等住房类消费,都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拓宽公积金的适用范围,简化使用手续,有助于公积金真正发挥“住房货币”的作用,起到应有意义。

??一些业内人士表示,从管理层面,目前数万亿元的资金分散在全国几百个住房公积金中心,“也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管得着”。应当明确改革方向,设立全国联网的时间表。

??(据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乌梦达、刘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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