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北梁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依法普惠公平

来源:包头日报
2013-08-05
提要:  “北梁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我看了,条条都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维护了我们的利益,做这个工程我举双手支持。”召梁三道巷居民代表刘文发自内心地说。连日来,往来东河区各街道办事处了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居民络绎不绝,房屋征收所涉及的居民代表纷纷就征收补偿方案提出...


  “北梁棚户区改造补偿方案我看了,条条都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维护了我们的利益,做这个工程我举双手支持。”召梁三道巷居民代表刘文发自内心地说。连日来,往来东河区各街道办事处了解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居民络绎不绝,房屋征收所涉及的居民代表纷纷就征收补偿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群众提出的106条意见和建议,全部被征集并依法修改。

  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征迁方案至关重要。区委书记贺海钧表示,棚户区改造是事关发展的头等大事,是疏解民困的民心工程,东河区在改造中各项工作以听民声、顺民意、保民利为标准,要让受益群众搬进新房后住得放心、顺心、安心、舒心。

  方案修改听民声

  东河区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紧紧依靠群众,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环节。

  根据国有土地入户调查掌握的情况,东河区在充分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遵循依法、普惠、公平的原则,以现居住30户居民为单位划片,深入到居民代表和居民群众中,收集、整理、汇总居民意见、建议,确保“征一还一、住房保障、异地安置”三个基本原则同意率达90%以上。同时,安排400人分两个批次赴大同就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进行参观学习,借鉴经验做法,收到良好效果。

  以此为契机,市区两级经过30余次集体研究讨论后,形成了可操作性强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从6月4日起,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层次组织123名居民党支部书记、123名居民小组组长、809名居民代表参与学习讨论,宣传讲解,在互动中深化对《方案》的理解,逐层递进,确保政策导向在棚改一线实现全覆盖。7月17日至18日,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别组织召开了五次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专业技术人员、征收安置组成员、居民党支部书记、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参与的听证会。7月19日,修改完善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提交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7月22日,市政府2013年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目前,《方案》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后予以实施。下一步,征收工作开始,将充分体现居民自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参与棚改,努力契合群众的意愿需求,全面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注重细节保民利

  从群众利益出发,这是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定下的一条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方案》制定中,将住房保障与就业保障相结合,确定三个层次的平米数,从细微差别处体现保障。对现居住面积低于25平方米的被征收人,安置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同时,以原住房面积为基数,给予货币补偿,补偿金作为就业投资资金,参与政府监管的商业产权购买,使条件相对较差的一些弱势群体能够多一份收益,多一重保障,确保其在拥有住房的基础上,还可以解决就业,实现对这部分最困难群体的“双保障”。

  现居住面积在25-50平方米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依照《方案》能住上65平方米的安置房,解决这部分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对现居住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的被征收人,在全面了解群众各项需求的前提下,提供75平方米、90平方米两种房型的安置房进行选择,实施产权调换。东河区还采取给予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提前签约、提前搬家的被征收人搬迁费、搬迁奖励等措施,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点点滴滴,《方案》的一个个细节,关乎棚户区群众的切身利益,践行了党委、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两大机制顺民意

  在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中,东河区启动了“工作组每日例会”和“县级领导每周一督查”两大机制,形成了现场疑难问题的快速反应和解决机制。

  县级领导坚持每周一次督查调研,现场解决难题,相应成立了由房管、建设、规划、土地、审计、监察等部门共11名技术和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管理组,全力配合市工程建设组展开施工管理、监督验收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质量终身追究责任制,确保安置房工程质量。同时,还聘用居民代表对征迁工作进行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征迁工作公开透明、严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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