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发布公告 马路两边禁止随意建房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唐波 徐佳
2013-12-04
提要:  昨天,鹤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鹤山市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今后,鹤山境内的国省道以及县乡道两边,建房都必须在规定的控制距离内,否则无法办理相关证件。  据鹤山市政府的《公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

  昨天,鹤山市政府发布《关于划定鹤山市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今后,鹤山境内的国省道以及县乡道两边,建房都必须在规定的控制距离内,否则无法办理相关证件。

  据鹤山市政府的《公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前已经合法修建的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对公路运行安全无严重影响的,可暂时维持原状,但不得重建、扩建;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与此同时,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不得遮挡公路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新浪地产微信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