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对历史建筑保护至关重要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何姗 陈旭路
2013-06-18
提要:  历时10年,几经修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尚未公布,不少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已经等不及《保护规划》的免死金牌。从2003年开始编制,2007年完稿,首次划定历史城区范围;到2012年1月,《保护规划》正式批前公示,划定22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明确建...

  历时10年,几经修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尚未公布,不少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已经等不及《保护规划》的免死金牌。从2003年开始编制,2007年完稿,首次划定历史城区范围;到2012年1月,《保护规划》正式批前公示,划定22片历史文化街区和2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明确建筑限高标准,进一步强调对历史风貌的保护;直至2012年12月,名城委通过《保护规划》的审批,《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走过了漫长规划路,其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划定、骑楼街保护规划、增列工业遗产对历史建筑保护至关重要。

  2000年

  公布37片历史文化保护区

  1982年,广州成为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1983年3月,当时的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就发出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通知》,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的几点意见》。该《意见》要求历史文化名城都要编制保护规划,“没有做的要补做,没有报的要补报”。

  1996年,在广州市上报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作为一项重要的专项规划被包括在内。

  2000年12月,广州市政府分别公布了37片历史文化保护区。随后《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是在这37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基础上做出调整的。

  2003年,广州市开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招标形式选择了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和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作为编制单位。

  2004年,广州市审批通过了《广州市骑楼街保护与开发规划研究》,对全市36条骑楼街提出规划控制要求。这个规划研究也成为了《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对骑楼保护的基础。

  2007年《保护规划》完稿

  首次划定了历史城区的范围

  2007年11月,《保护规划》完稿,其地位仅次于城市总体规划,保护层次从单栋建筑提升到历史街区。这个规划的一个亮点是首次划定了历史城区的范围,在原有的37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上新增“十三行”等新一批保护区,大多数集中在老城区。

  另外,规划将珠江后航道仓库码头区列为工业遗产保护,体现了广州在对外开放史中的地位和近现代经济发展的轨迹。

  规划的另外一个亮点是从物质空间的保护到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观念转变,把粤语、粤剧、小吃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规划范围。

  2008年7月24日,《保护规划》正式提交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首度公开。

  2012年1月《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划定22片历史文化街区四片骑楼保护区

  2012年1月,市规划局进行《保护规划》批前公示。规划划定了历史城区的具体范围,是由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海旁内街)-海旁内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园西路-工业大道北-南田路-江湾路-江湾大桥形成的封闭环状地区,占地20.39平方公里。

  规划提出“-城两带多区”的保护框架,即:历史城区-“城市传统中轴线”和“珠江两岸景观带”-历史城区内的22片历史文化街区。除此之外,还有26片历史城区外的历史文化保护区。

  在2004年《广州市骑楼街保护与开发规划研究》的基础上,本次规划进一步提出了需要重点保护的四片典型骑楼区:“大新路-海珠南路”骑楼区、“西关”骑楼区、“北京路-万福路”骑楼区、“同福路-南华路”骑楼区。

  规划最大的一个亮点是提出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限制。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建设控制地带控制在18米以下,环境协调区控制在30米以下。对高度超过30米的已批未建的项目,进行核查研究后,提出分类处理原则,并按分类原则进行具体处理。

  同年3月,新快报报道的历史城区内部分项目涉嫌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通过前抢拆骑楼抢建限高高楼的现象,市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上千宗已批未建项目分三类处理:不建,减少建设量,按原许可建。

  2012年3月顶级专家组通过《保护规划》

  恩宁路未列入历史街区起争议

  同年3月27日和28日,召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论证会暨《广州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纲要》专家研讨会”。唐凯、何镜堂、麦英豪、王景慧、阮仪三等10多名国内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及旧城更新领域的顶级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专家建议,应该继续充实骑楼街、近现代优秀建筑等保护内容,尊重旧城的居住功能。另外,要有保障该规划实施的措施,包括: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资金投入机制等。

  最大争议的是恩宁路仍然尚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此前恩宁路曾经引起国家文物局注意,会上也有专家为恩宁路辩护,认为其历史价值完全应该列入历史文化街区,因拆迁破坏的肌理格局也是可以修复的。

  2012年12月名城委正式通过规划

  恩宁路成为新增历史文化街区

  2012年12月12日,在广州市新一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成立后的第一次会议上,《保护规划》终于获审议通过。最新修订的版本中,历史文化街区已经由原来的22片变成了23片,多出来的一片便是此前未能列入的恩宁路。市长陈建华在会议上还建议,将新河浦、华侨新村和长洲岛一并列入历史文化街区。

  另外,规划还划定四片一类骑楼保护区,包括“大新路-海珠南路”骑楼区、“西关”骑楼区、“北京路-万福路”骑楼区、“同福路-南华路”骑楼区。

  《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

  分三类保护历史建筑任何个人

  可推荐历史建筑

  在过往多次历史建筑被拆的事件中,专家建议尽快就历史建筑保护立法。2012年3月27、28日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专家论证会暨《广州市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纲要》专家研讨会”上,规划局表示,将制定《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暂定名),以填补广州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立法的空白。该项目已被列入广州市2012年度政府规章正式项目。2013年1月,该《保护办法》正式公布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历史建筑与历史风貌区的准入标准、普查程序、资金来源和具体保护方法等等。

  2013年1月,《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由市法制办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保护办法》包括历史建筑保护的理念、责任部门、资金来源、具体保护方法等等。

  目前广州市正在展开历史建筑普查。《保护方法》中规定了普查的程序和认定公布的要求,规定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在报送审批之前,至少公示30天。

  亮点之一是《保护方法》正式为公众参与授权,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推荐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的普查对象。

  《保护方法》中对历史建筑采取分类处理。一类历史建筑要求最严,其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余三类历史建筑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要求逐次降低。

  同时,《保护方法》也提到历史建筑范围内建设的控制要求。在保护范围内不能新建建筑,在建设控制范围内要保持风貌协调。如果要新建,必须报规划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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